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汉代商人资本在农业、工矿业和贳贷业的经营情况朱德贵(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北京100871)摘要:汉代商人资本的运营情况较为复杂,本文认为当时商人资本的主要投资去向在农业,工矿业和贳贷领域。在不同历史时期商人资本经营情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并具有深刻的历史根源。关键词:商人资本农业工矿业贳贷业经营AnAnalysisoftheCirculationofMerchants’CapitalsintheFieldsofAgriculture,HandicraftIndustryandUsuryinHanDynastyZhudegui(historydepartmentpekinguniversitypeking100871)Abstract:Thecirculationofmerchants’capitalsismuchcomplex.Thispapersconsiderthattheinverstmentofmerchants’capitalsmainlyconsistedinagriculture,handicraftindustryandusury.Thecirculationofmerchants’capitalsshoweddifferentcharacteristicsatdifferenttimes,anditalsowasprovidedwithprofoundcauses.Keywords:merchants’capitalsagriculturehandicraftindustryusurycirculation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拥有巨额商人资本,这些资本活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综观汉代史实考之,商人资本在农业,工矿业和贳贷领域的活动就显得更为突出,因此具体分析其经营情况及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重要的角色对于揭示前资本主义社会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内在联系皆不无裨益。本文拟结合前辈研究的成果就汉代商人资本在如上领域的经营情况做一初步分析,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以期就教于大方。一、“以末致财,用本守之”战国时期土地买卖制度确立后,在西汉时期得到了迅速发展。自西汉中期后,土地买卖发展势头愈加不可遏制。中国传统社会的土地买卖不仅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现象,而且在法律上也得到了国家的承认和认可。土地买卖的契约在汉代开始盛行并形成一定的程序,这些契约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正由于土地可自由买卖,汉代许多农民弃本逐末,以至于“贫民虽赐之田,犹贱卖以贾”。(1)商人更是“以未致财,用本守之”,将资本投资于农业领域。1.商人投资土地的经营情况。随着土地买卖的盛行,汉代商人“以未致财,用本守之”的现象普遍出现。因此汉代土地买卖及土地兼并问题呈恶性发展的趋势。西汉初期至文景盛世,因为战乱刚结束,土地买卖及土地兼并问题尚不突出,但商人“以末致财,用本守之”的现象已初露端倪。例如《史记·货殖列传》载:蜀卓氏“用铁冶富……富至僮八百人,田池射猎之乐拟于人君”;宛孔氏“用角冶为业……”“大彭铸规陂池,连车骑,游诸侯,因通商贾之利,有游间公子之名……家致数千金”。《后汉书·樊重》载,樊重“好货殖……财利岁倍,至乃开广田地三百余顷”。当时商人“皆非有爵邑俸禄异法犯奸而富,尽去椎埋去就,与时俯仰,获其赢利,以末致财,用本守之”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之人。西汉中期后商人土地兼并状况日益严重。《史记·平准书》载:“当此之时,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史记·货殖列传》载:’若至力农畜,工虞商贾,为权利以成富,大者倾郡,中者倾县,下者倾乡里者不可胜数。”再如董仲舒说“……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仟佰,贫者无立锥之地。又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2)西汉后期,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日益结合,封建大土地所有制进一步发展。如据《汉书》卷九十一《货殖传》记载,当时“郡国富民,兼业颛利,以赂自行”,成帝时,陈汤上奏曰:“关东富人益众,多规良田役使贫民。”(3)这里所说的“富民”,“富人”“豪富”即有豪强,也有商人。到了哀帝时,“豪富吏民訾数钜万,而贫弱俞困。”(4)“豪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商人兼并土地之风已十分盛行,所以遭成了严重的社会隐患。尽管孔光、何武提出了一些限田之议,但仍无济于事。综观东汉一代,商人兼并土地之现象更加严重,商人与地主,官僚结合得日益密切。“商者不农”的社会观念也就越来越淡薄了。仲长统说:“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