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内容,是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宪法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根本任务。根据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目标,立足于国情、省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使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依法保障公民权益贯穿于政府各项工作,着重保障民生权益,努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得越权、滥权、不作为,坚决纠正执法扰民,做到平等保护、权责一致、监督有力,切实保障公民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坚持公众参与。注重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大力推行行政听证制度,不断拓宽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统筹兼顾。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改革创新,坚持着眼长远与立足当前、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普遍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妥善协调和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二、工作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得到落实,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就业、教育事业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民权益保护和实现程度得到明显提高。到2012年,实现以下五个方面主要工作目标:(一)公民人身财产权益保障主要工作目标。--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产品残留物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事故伤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保持零增长,力争逐年有所下降;--刑事发案总数得到有效控制,破案率力争逐年提高,社会治安状况更加良好;--完成各项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任务,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能力继续居全国领先水平;--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和机制更加完善,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社会安全感满意度保持在95%左右。(二)公民社会权益保障主要工作目标。--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普遍得到就业援助,劳动合同制度得到全面推行,工资拖欠、就业歧视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适龄公民受教育权得到全面保障;--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三)公民经济生活权益保障主要工作目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居全国前列,消费争议处理率达到96%以上;--制定列入听证目录的重要商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全面实行听证;--编制或者修改城乡规划公告率、公开征求意见率均达到100%,听证率达到50%以上。(四)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主要工作目标。--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全面公开;--法定行政事项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全面实施;--行政投诉处理率达到98%以上;--信访事项办结率达到98%以上。(五)公民救济权益保障主要工作目标。--不动产权属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行政调处率达到90%以上;--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保持在90%以上;--行政复议生效决定、行政诉讼生效判决和裁定执行率达到98%以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每年递增10%以上。三、工作任务(一)依法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益。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和修订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技术规范。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指数测算、评估和发布制度。严格实施食品、药品生产许可制度,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重点加强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实施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实行不合格食品药品强制召回制度,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