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传统理论认为,无效合同绝对、自始、当然无效。一般而言,对于许多被我们称为无效的合同,由于其事关公共利益,是必须让其绝对无效的。但事实上,通过对各种无效合同形态的考察,我们会发现,有些瑕疵只是事关私法自治原则,如果我们仍然坚持认为它们是确定、当然、绝对的无效,那么,我们的法律所做的便与维护私法自治原则相反。关键词:无效合同认定处理ABSTRACTInvalidcontractisrelativelyeffectiveintermsofthecontract.Traditionaltheoryholdsthattheinvalidcontractabsolutely,fromthebeginning,ofcourse,invalid.Ingeneral,formanyofuscalledinvalidcontract,duetobeingtothepublicinterest,mustbeallowedtoabsolutelyinvalid.Butinfact,investigatedthroughavarietyofinvalidcontractform,wewillfind,justsomedefectsrelatedtotheautonomyofprivatelawprinciples,ifwestillinsistthattheyareok,ofcourse,absolutelyinvalid,thenwemadetothelegaltheyandmaintenanceoftheautonomyofprivatelawinprincipletothecontrary.Keyword:InvalidcontractIdentifiedDealwithPerfect目录引言................................................................1一、无效合同的概述1、无效合同概念2、无效合同特征二、我国无效合同的认定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三、无效合同的处理1、主张主体2、确认主体四、我国合同无效认识在实践中所面临的问题1、在以欠缺缔约能力的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目的不一致五、完善我国无效合同制度的构想1、完善无效合同判定与处理制度的指导思想2、无效合同判定标准之完善3、无效合同处理制度之完善结论参考文献:致谢引言正如卢梭所言:人民遵守法律是为了确保自由。法律必须保护人民的行为自由,尤其是民法更应维护人的尊严,发展人的价值,确保人的自由。私法自治是民法的基本精神。民法为实现自治提供的重要工具就是法律行为制度。私法世界中,承认这种私人的、旨在引起某种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从而于法律“世界中实现行为人欲然的法律判断就是法律行为制度的宗旨。由于此种法效果”之所以得以发生,皆因行为人希翼其发生该意思,人们通过法律行为创设私人间权利义务,也就达到行为自由。由此,法律行为成立并生效应是常态,而无——效仅应是例外无效制度本应是出于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的价值判断的考虑。合同无效制度之于合同法,情况也同样如此。但是问题在于,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多样复杂,如果我们不分青红皂白,不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将所有被我们现行法律纳入无效合同范畴的各种各样的具体合同一概认定为确定的、当然的无效,那么,我们有可能会背离我们所追求的目标,甚至会走到公平正义的反面。试论无效合同Xxx工商企业管理高起专2008春季87xxxxxxxx一、无效合同的概述1、无效合同概念要判定一个合同是否是绝对无效,通常首先应对其概念作出界定。然而这一问题并非简单,正如罗马一位法学家曾说过的一样,在法学上的任何定义都是非常危险的,这一名言也同样适用于定义无效合同。事实上,自合同无效的概念肇始于古罗马法以来,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无效合同的概念到底该如何表述,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有着不同的看法。在我国无效合同是指用严重欠缺有效条件.而在法律上被确定为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2、无效合同特征(1)无效合同是已成立的合同。合同不成立则则谈不上合同无效,只能发生不成立问题;不成立可以对成立要件补救而使合同有效成立。(2)无效合同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效力。无效合同不仅不具履行力,也不具保持、处分、私力实现等效力,当事人不因无效合同而违约,已进行的履行要“”回复原状。无效行为根本不生债之关系,而与其他概念区别开来。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由前已经生效。效力待定合同也已经对部分当事人生效。自然之债(类似的还有英美法上不可强执的合同)只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仍有其他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