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抢抓机遇强化管理全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王建国主任在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工作思路座谈会暨省级农发办主任培训班上的讲话(摘要)(2010年12月7日)2010年是农业综合开发发展历程上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农业综合开发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方针政策,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关心下,在地方党委、政府以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财政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推进农业现代化这一中心,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不断加强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带动农民增收;调整完善政策,加强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推进机制创新,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一、加大投入力度,调整完善投入政策2010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90亿元,比上年增加25亿元,增长了15.2%,高出当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平均增长幅度2.4个百分点;继续组织实施利用世行贷款农业科技等项目,积极申请利用世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利用亚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当年实际利用外资折合人民币第2页共15页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2.57亿元。同时,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地方财政、农民群众、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等多渠道加大投入。全年共计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91.5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2.57亿元(包含利用外资),带动地方财政配套投入106.26亿元,引导农民筹资投劳和吸引银行贷款、企业自筹资金192.70亿元(不含通过财政贴息“撬动”的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已经成为提高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国家农发办还针对地方财政配套、农民筹资投劳和有偿资金管理等问题,实事求是地调整和完善了投入政策。一是调整地方财政配套比例。针对粮食主产区特别是产粮大县财政困难的状况,为调动地方政府抓粮的积极性,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决定从2011年起,较大幅度降低大部分粮食主产区地方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配套比例。经过调整,全国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资金的总体配套比例由1:0.53降低到了1:0.48,其中粮食主产区由1:0.49降低到1:0.41。同时,对纳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千亿斤规划》))的800个产粮大县,明确取消其县级财政配套任务;取消产粮大县配套任务后相应减少的配套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同时明确从2010年起,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补助资金不再硬性要求地方按规定比例落实配套资金。据初步测算,由于配套比例的降低,2011年13个粮食主产区的地方财政将相应减少配套资金9亿元,将有效地缓解粮食主产区财政第3页共15页第2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5页配套压力,进一步调动这些地区以及产粮大县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二是调整农民筹资投劳比例。针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致使筹资投劳难度不断加大的现状,为确保在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同时不增加农民负担,国家农发办在2009年已将筹资投劳比例降低10%的基础上,决定从2011年起,将按照“区分区域、区别对待”的原则,较大幅度地降低土地治理项目农民筹资投劳比例,把中央财政资金与农民筹资投劳全国平均比例由现行的1:0.4调整为1:0.13,其中大部分地区调整为1:0.1。同时,明确对农业综合开发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的农民筹资投劳比例不再作硬性要求。这样调整,将有效减轻农民群众筹资投劳的额度,在兼顾农民群众利益的同时,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效实施。三是及时核销财政有偿资金呆账。虽然财政部已从2009年起取消了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但2009年以前投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有偿资金仍需逐年回收,特别是有的项目因受灾害影响而发生的呆账需要适时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