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2024年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维权难的原因探析VIP专享VIP免费

2024年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维权难的原因探析_第1页
2024年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维权难的原因探析_第2页
2024年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维权难的原因探析_第3页
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维权难的原因探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20XX年7月1日实施以来,作为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与《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组成了较为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为职工维护自身的劳动保障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具体实施中因有的条款过于笼统和原则,却使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的维护变得更加艰难。以XX市为例,20XX年某单位职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向市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市劳动仲裁部门依法裁决该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不服诉至法院,经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补缴保险费是一种强制性的行政义务,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强制追缴”,不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无奈,该职工又多次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才予以立案,经人社部门核算出具体的欠缴金额,经行政处理和催告程序后,由人社部门申请并协调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从20XX年5月份劳动仲裁至20XX年12月份执行结案,用时2年零7个月,虽然最终该职工追回了社保费。但漫长的程序之累,使职工疲于应对,付出的精神成本无法弥补。众多职工在社会保险维权方面更加困难,缘于20XX年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中第63条关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依法通知银行划拨欠费单位社会保险费的规定,并直接导致此类案件申请仲裁、诉至法院均不予受理,这显然与社会保险法的初衷大相径庭。一、原因分析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1.法律“打架”。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认为用人单位不给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的是行政法律法规,应当由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不属劳动争议,法院不应受理。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20XX年9月14日起施行)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第1页共4页受理。”这一条款,也就成了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补缴社保费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依据。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第四项)规定,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适用该法,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社会保险法》第83条第三款规定:“个人与所在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但在实践层面,对涉及社会保险权益的仲裁裁决,法院一概不予受理,造成职工维权无门。为防止法律文书“空转”,XX市劳动仲裁部门近年来已不再受理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的仲裁申请。显然,最高法的《解释三》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相矛盾,直接导致劳动仲裁部门对劳动者提起的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诉求不予立案,聚积的大量劳资矛盾无法释放,集体事件频发,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2.行政执法人员的认识存在误区。《社会保险法》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这一规定赋予了县级以上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出现上述情形下具有强制划拨存款的行政强制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关于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维持或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应如何处理的答复》明确规定:“法律已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以上法律条款说明,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强制执行。而人社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从未办理过直接划拨案件,无具体操作程序,也无案例可循,在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总认为社会保险费的争议应先由劳动仲裁部门来裁决,由...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