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页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问答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五大社会保险实行五费合征的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各项社会保险条例均明确了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五大社会保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88号令《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意见》,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及职工,都必须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实行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有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的参保率、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助于方便企业职工参保、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管理运行成本。二一、列入五费合征的范围和对象是哪些?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三、哪五种社会保险费列入“五费合征”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二四、“五费合征”在什么时间开始执行?在2007年6月1日(费款所属时期)(起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费合征”,在费款所属时期2008年6月1日份(费款所属时期)起(征收期从2008年7月份起)与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共同实行“五费合征”。三、用人单位如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10日前按规定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行按月缴纳、年终清算。四、职工个人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所在用人单位从其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并在每月10日前按规定向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五、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参保手续?用人单位应如实向县社保机构报送参保职工名单、缴费基数。参保职工如有增减变动的应在当月20日前报县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调整。六、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费率如何确定,申报时有何要求?费种费目费率缴费基数申报要求备注养老保险费企业部分15%按实发工资总额的45%或50%确定≥社保提示数个人部分8%实际不需计算=社保提示数医疗保险费企业部分5.6%按实发工资总额的45%或50%确定≥社保提示数其中0.6%大病保险第2页共4页第1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页个人部分2%实际不需计算=社保提示数失业保险费企业部分2%按实发工资总额的25%确定≥社保提示数个人部分1%实际不需计算=社保提示数农民工个人不缴工伤保险费企业部分0.5-2%按实发工资总额的100%确定≥社保提示数分行业0.5%、1%,2%生育保险费企业部分0.8%按实发工资总额的45%或50%确定≥社保提示数用人单位按不低于本单位当年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50%作为月缴费基数,纺织、印染、服装等企业按不低于本单位当年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45%作为月缴费基数。六、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当年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00%作为月缴费基数。七、单位缴费基数若低于实际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时怎么处理?单位缴费基数若低于实际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的,按用人单位实际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确定。对无法确定用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由地方税务机关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缴费基数和额度。八、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40%—300%之间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100%—300%之间确定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上年全县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之间确定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之间确定注:职工个人申报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确定。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建用人单位的职工,当年申报缴费基数按用人单位确定的月工资收入计算确定。九、各险种缴费费率是多少?项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