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语文第一学期教案五人墓碑记●教学目标一、知识和能力2.掌握重要文言字词,了解一些文言句式。结合语境揣摩语言,体会其中蕴含的作者的感情。3.了解本文跌宕生姿而又组织严密的特点。体会记叙、议论、抒情三者有机结合的特色。二、过程和方法诵读、感悟、理解、鉴赏三、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认识五位义士“激昂大义,蹈死不顾”的斗争精神,理解作者关于生死价值的阐述,树立以天下为己任的志向。●重点、难点对比手法的运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解决办法诵读、感悟,分析、鉴赏。“激于义而死”是本文的纲,作者叙述事实,发表议论,都是围绕这个纲进行的。教学中应引导学生把握这个纲理解课文。让学生了解文章的写作背景,离开写作背景,学生就不可能很好地理解作者的思想以及文章的主题,或者说只能得到一些抽象的概念或认识。●学生活动发挥学生主体性,让学生借助注释疏通课文。指导学生认真朗读,揣摩语言,理解内容。●课时安排3课时第一课时●教学步骤一、预习借助注释和工具书,疏通课文。二、导入古人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宋代诗人陆游,在重病缠身之际,依然唱出“位卑未敢忘忧国”的高亢之音。《五人墓碑记》中的五人“激于义而死”,“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三、背景本文写的是明末天启六年(1626)三月苏州市民反抗阉党的斗争。明朝末年,宦官魏忠贤专权,阉党当政。他们网罗党羽,排斥异己,杀戮大臣,欺压人民,暴虐无道,形成了“钩党之捕遍于天下”的局面。当时以江南士大夫为首的东林党人,主张开放言路,改良政治。他们多次上疏弹劾魏忠贤,斗争非常激烈。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对东林党人进行残酷迫害,杨涟、左光斗、魏大昌等相继被杀。天启六年(1626),魏忠贤又派爪牙到苏州逮捕周顺昌,苏州市民群情激愤,奋起反抗,发生暴动。事后,统治者大范围搜捕暴动市民,市民首领1颜佩韦等五人为了保护群众,挺身投案,英勇就义。次年,崇祯皇帝即位,罢黜魏忠贤,魏畏罪自缢,阉党失败,周顺昌得以昭雪。为了纪念死去的五位烈士,苏州人民把他们合葬在城外虎丘山前面山塘河大堤上,称为“五人之墓”。张溥于崇祯元年(1628)写下这篇《五人墓碑记》。碑记,又称碑志,记述死者生前的事迹,评价、歌颂其功德,刻在墓碑上。四、范读放课文朗读录音,或教师示范朗读。五、诵读学生朗读,要求读准字音,注意节奏和感情。六、疏解结合课后练习,疏通文意,积累语言。1.已、之、而、也、发“已”一般作副词,表示停止、完毕或已经等。《捕蛇者说》中有“可以已大风”,那个“已”是动词,有治、治疗的意思。本文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这个“已”是副词,修饰形容词“众”,有太、很、甚的意思,表示不足道的人实在太多了。本文多次使用虚词“之”,有各种意义和用法。“郡之贤土大夫请于当道”,“之”是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前一个“之”也是结构助词,后一个是代词,代“五人”;“为之声义”,“之”是代词,代他们,也指“五人”;“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之”是动词,是“到……去”的意思。“之”字还有一种用法,就是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使之成为短语,在句子中充当各种成分。本文中用到几处:“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之”用于“蓼洲周公”和“被逮”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作介词“当”的宾语;“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五人之死”作全句的主语;“然五人之当刑也”,“五人之当刑”作表示时间的状语;“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吾郡之发愤一击”作介词“以”的宾语;“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圣人之出”作动词“待”的宾语。连词“而”在本文中有几种用法。一是表示前后词语的并列关系,如“去今之墓而葬焉”;一是表示前后词语的因果关系或承接关系,如“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一是表示前后词语的修饰与被修饰关系,如“缇骑按剑而前”;一是表示前后词语的转折关系,如“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一是表示前后词语或短语的目的关系,如“哀斯墓之徒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