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及权益分配篇一:知识产权对策、成果管理及合作权益分配三、知识产权对策、成果管理及合作权益分配限1000字以内。一、因实施本项目及其子课题所产生,并由相关单位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参照以下标准执行:1.完成单位享有独立申请专利、发表学术论文的权利。2.专利申请被批准并授权后,获得的专利权为完成单位单独享有,并具有将该专利单独实施、授权他人实施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权利。3.因实施该专利而获得的收益由该单位独享;将该专利授权他人实施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收取的专利使用费或专利转让费由该单位独享。4.由各单位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发表成学术论文的,通讯作者和参与论文写作的作者署名顺序由独立完成单位内部自行协商决定。二、因实施本项目及其子课题所产生,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参照以下标准执行:1.申请专利、发表学术论文的权利为合作完成项目的全部单位所共有。2.成果完成各方单位如有一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其他合作单位可以共同申请,成果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在不侵犯其他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免费实施该项专利。3.成果完成各方单位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且理由充分的,其他各方单位不应申请专利。4.专利申请书上的申请人顺序,由申请单位根据对成果所作贡献自行协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明确权利分配。5.专利申请被批准并授权后,所有申请单位为获得的专利权共有人,该专利的共同实施、授权他人实施或转让给其他单第1页共8页位或个人所获得的收益、专利使用费或专利转让费由专利权共有人共同分配,分配比例由专利权共有人根据对专利成果所作贡献事先共同协商决定,难以分清贡献大小时,以各单位负担专利申请费与维持费的比例确定。6.确定专利使用费分享的比例时,应当考虑各单位在合作中所提供的人力、资金、仪器、设备、情报资料等物质条件多少等因素。7.拥有专利权的任一单位可以在非商业前提下单独实施该专利,但为满足商业目的而实施该专利必须获得专利权的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并明确由实施此专利所获得的收益在各单位的分配。8.拥有专利权的任一单位在项目结题两年后具有独自在该专利基础上进行改进和创新而取得新的专利成果的权利,由新专利带来的收益归该单位独享。9.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获得的成果发表成学术论文的,通讯作者和参与论文写作的作者署名顺序由共同完成单位协商决定。三、因实施本项目及其子课题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属于国家,项目责任单位有免费使用的权利。欲将本项目子课题的研究成果申报各类奖项的单位,需征求其他合作单位的意见,做到公开透明,不可隐瞒其他单位而单独申报,以防造成总项目不能保持其项目的完整性和获得应有的评价。篇二:合理化建议、创新成果及知识产权管理办法20XXx合理化建议、创新示范项目及知识产权管理办法1目的及适用范围1.1为建设20XXx创新型企业文化,倡导创新意识,最终做到全员参与合理化建议、创新示范项目及知识产权的收集、申报和实施活动,从公司经营管理的高度,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及激励机制,结合经营重点加以引导、推动,以保证工作的长效及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2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2职责分工第2页共8页2.1成立公司创新工作小组,由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创新工作责任人)、组员(相关部门经理、创新工作相关人员)组成。2.2公司创新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2.2.1合理化建议和创新示范项目的收集、初审、复议、上报、协调等,落实、推进合理化建议和创新示范项目的实施;2.2.2科研项目申报、推进以及结题工作的协调;2.2.3知识产权、各级奖项的申请和协调;2.2.4其他日常管理工作。3定义3.1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方面的方法和措施,凡符合公司规划发展方向、增加经济效益、提高顾客满意度、改善公司经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控制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创新性办法和措施都可以作为合理化建议提出。3.2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