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2页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变革(下)四、对策(一)俄罗斯的对策对于优化家庭农场的制度安排而言,俄罗斯不需要新的制度变革。其嗣后的改革仅仅需要设计一些私有股份从集体农场退出的方法,进一步分解集体农场,从而完成土地产权的一次性初始配置。退出方法上,俄罗斯Vladimir地区采取的博弈谈判方法有普遍的借鉴意义。谈判的当事人是要退出土地的股权人、其它土地共有人的代理人(主要是集体农场的经理)。一方先指定一块要划出的土地,如果另一方同意,则谈判成功。如果不同意,则该地块被排除出此后的谈判范围。双方继续上述“一方指定土地,另一方决定谈判结果”的程序。如果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则最后剩余的地块就是确定要退出的地块。另外,“边缘渐进抽签法”也是可行的法律选择。在共有土地边缘划出一定范围的土地,分割划定每个土地股份的物理边界。最后由退出者抽签选定自己的地块。(二)中国的对策为了优化家庭农场的制度安排,中国需要发动新的制度变革。其主要的对策设计需要回答以下问题:1、如何处置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地方政府?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包括80多万个村级组织(改革前的生产大队,1997年拥有农村土地的8.5%)、数百万个组级组织(改革前的生产队,1997年拥有农村土地的91.5%)。[88]此外,中国有4.5万个乡镇政府。其作为法定的基层政权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影响力很大。它们也经常破坏农地产权关系的稳定性。第2页共42页第1页共4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2页剥夺集体经济组织介入土地产权关系的权力时,国家应当在新的制度安排中,重新规划乡镇政府的前途。组级组织[89]往往没有常设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所以应当被完全废除。对村级组织、乡镇政府而言,处置方式有:仅仅剥夺其介入土地产权关系的权力、不但剥夺其介入土地产权关系的权力而且停止给予其任何财政支持、完全废除这些机构或组织。我们认为:第三种为最优选择。目前,中国的官民比例已经达到历史之最。[90]农村地区,全国每2万农民供养一个乡级政府和多个村自治机构。每个乡级政府就有70—200名干部。[91]村自治机构的工作人员也非常多。农民负担这么庞大的管理阶层,这已经大大降低了农村经济的效率。乡村机构在乱建开发区、乱建乡镇企业、乱批私人别墅宅基地、乱修路、乱搞小城镇建设、乱修形象工程方面严重破坏了耕地资源。这些机构、组织的存在对农地产权关系的稳定、安全永远是一个威胁。由于税收、环保、不动产登记、土地管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工作日益专业化、技术化,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已经行使了乡村机构的绝大部分职权。因此,“废除乡村机构是大势所趋”。[92]很多地方的乡村领导直接经营利润丰厚的工商企业。他们从这些乡村企业获得的收入超过了国家一般公务员工资的几倍、甚至上百倍。剥夺乡村组织介入土地产权关系的权力不会大量减少这些人的既得利益,更不会导致社会动荡。完全废除这些组织可能存在政治风险,但是国家能够消除这个风险。其具体办法就是创造一个拥护、推动改革的利益集团。国家可以把乡村组织的财产分割给其它履行税收、环保、不动产登记、土地管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社会职能的县级机构;把乡村机构需要继续履行的职责分配给这些机构;在不增加公职人员数量的基础上,大大提高其工资、福利水平。对于原来乡村机构的工作人员,国家要把他们全部推向社会。为了防止他们破坏改革,在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单位房屋产权和乡村企业股权上可以适当给予照顾,另外可以按级别支付一笔资助金)的基础上,国家应当至少在5年内禁止他们进入任何类型的吃“皇粮”的部门。5年后,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也就在新的社会关系中安定下来了。即使保守派恢复原来的乡村组织,很多人也不愿意支付成本重新恢复自己的社会角色了。第3页共42页第2页共4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42页2、选择私有化还是国有化?土地私有化的主张早在1985年就有人提出来了。[93]土地私有制度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