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安全事故快报感想安全事故快报制度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2.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3.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人才劳务公司和直管项目部共同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非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由所在单位安全职能部门会同其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公司生产安全部。4.重伤事故由公司生产安全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5.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公司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6.一般的非伤亡事故,由公司生产安全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重大非伤亡事故公司配合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7.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的非伤亡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8.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9.伤亡事故发生后,隐满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1页共2页10.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