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敬业》读后感“在德语的beruf(职业,天职)一词中,以及或许更明确地在英语的calling(职业,神召)一词中,至少含有一个与宗教有关的感念:上帝的安排与任务。”德国的哲学大师马克思·韦伯的这句话明确的定义了西方职业关的本质---神圣的职业。《敬业》这本书对我来说,是有着极大的影响,《敬业》让我懂得了座任何职业,只要你努力去做,就一定能够做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说的就是敬业,只有敬业了,才会将工作做好。这时候,我想起一本书来,《成功的因素》这本书就是将敬业的,只有敬业,才会成功,不敬业的话,永远不会成功。我相信这是对的。在古老的欧洲,有一个人在他死的时候,发现自己来到一个美妙而又能享受一切的地方。他刚踏进那片乐土,就有个看似侍者模样的人走过来问他:“先生,您有什么需要吗。在这里你可以拥有一切您想要的-----所有的美味佳肴,所有可能的娱乐以及各式各样的消遣,其中不乏妙龄美女,都可以让您尽情享受。”这个人听了以后,感到有些惊奇,但非常高兴,他暗自窃喜:这不正是我在人世间的梦想吗。一整天他都在品尝所有的佳肴美食,同时尽享美色的滋味。然而有一天,他却对这一切感到索然无味了,于是他就对侍者说:“我对这一切感到厌烦,我需要做一些事情。你可以给我一份工作吗。”他没想到,他得到的回答却是摇头:“很抱歉,我的先生,这是我们这里惟一不能为您做的。这里没有工作可以给您”。这个人非常沮丧。愤怒地挥动着手说:“这真是太糟糕了。那我干脆就留在地狱好了。”“您以为,您现在什么地方呢。”那位侍者温和地说。这则耐人寻味的寓言,是美国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写给儿子的信中引用的,在这封信的最后,洛克菲勒语重心长地说:约翰,如果你视工作为一种乐趣,人生就是天堂;如果你视工作为一种义务,人就是地狱。读完这封信的时候,我不禁想起最近经常翻阅的一本新书《敬业》,这封信恰恰印证了书中的一些观点,两者可谓相映成趣。书中认为美国之所以产生充满活力、蓬勃上升的市场经济的精神,是因为脱胎于基督教新教道德观念的视职业为天职第1页共8页的敬业精神。19xx年,德国伟大的哲人马克斯·韦伯到美国考察,发现美国的经济非常繁荣。他发现,任何一项事业的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从欧洲逃到美国的新教徒们的教义,作为一种进取有为、勤奋敬业的精神力量,有力的推动了美国经济的蓬勃发展。而这种新教的核心教理是:上帝应许的惟一生存方式,不是人们以苦修的禁欲主义超越世俗道德,而是要人完成个人在现世里所处地位赋予他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他的天职。美国新教宣称:任何人类职业跟牧师的神职一样都具有神圣性。主张人们必须把职业视为人生的目的、使命和价值所在,必须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履行上帝赋予自己世俗责任。不仅如此,新教也肯定了赢利性工作,认为赚取财富本身就是尽自己的天职,完全是在荣耀上帝。正如《敬业》的作者罗宾斯先生所说的,职业是上帝安排的任务。我们应该像信仰上帝一样信仰职业,热爱生命一样热爱工作。《敬业》一书共分八章,分别论述了为什么要敬业、怎样敬业等。罗宾斯先生用朴素的语言,揭示了一个简单的真理。《敬业》和洛克菲勒给儿子的一封信的确有异曲同工之妙。该书告诉我们生命的价值在于职业,职业生涯是人生命的展现。我们首先要爱一行,干一行。一旦选择了真正感兴趣的职业,工作起来总能精力旺盛、全力以赴。如果不能找到自己心爱的工作,就要“干一行,爱一行”因为当前的工作也是造物主的一种安排。人的生命价值,根本而言就在于他职业生涯方面的成功和成就,所以一定要进行职业生涯规划。选择了职业以后,一定要热爱自己的工作,成功与其说取决于人的才能,不如说取决于人的热忱。富兰克林从一个印刷厂的学徒工成为一个开国元勋的人生历程,除了本身具有的使命感和热忱而外,别无其他解释。克制和节俭是敬业精神的根本,通过敬业而获利是现代职业精神的基石。自我实现要靠你的职业来实现,工作中有很多比薪水更重要的,譬如发展自己的能力,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提升个人的人格魅力等等。能力比金钱重要万倍,因为它不会被偷。人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