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龙岩市地税系统税收服务志愿者活动管理实施意见(讨论稿)2011.03.22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税系统税收服务志愿者队伍管理,扎实做好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及《福建地税税收服务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税收工作主题,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增强地税干部社会服务意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二)总体要求通过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活动,积极拓宽服务渠道、扩大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优化和提升服务水平,为龙岩市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提供公益性、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不断扩大龙岩地税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增强地税干部职工社会服务意识和纳税服务水平,从而带动地税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提升,促进税收环境和谐发展。二、队伍的组建及管理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一)队伍组建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各县(市、区)局分别成立税收服务志愿者分队,由龙岩市地税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授旗并统一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实施。龙岩市地税局机关志愿者服务分队由龙岩市局机关党办负责组建。税收服务志愿者须服从所在地地税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二)人员组成由热心公益事业,志愿从事税法宣传、纳税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的地税干部职工、地税机关招募的从事税收志愿服务活动的社会人员,按照一定程序注册登记组成。系统内部:采取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税收服务志愿者人选并填写《龙岩地税税收服务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1),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税机关人教部门审批。各单位系统内部税收服务志愿者数额不得低于在册干部职工总人数的30%。系统外部:重点是企业财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或其他具备税法、税收管理等相关知识水平的社会人员。自愿报名人员填写《龙岩地税税收服务志愿者报名表》后,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税机关征管部门选送、人教部门审批。系统外部聘请的税收志愿者不低于3人。(三)监督管理第3页共8页第2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8页1.登记管理:税收服务志愿者经资格审查和培训合格后,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税机关人教(党办)部门颁发《龙岩地税税收服务志愿者登记证》(见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证》)。《登记证》由全市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作为税收服务志愿者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登记使用,不作为其他用途。在志愿服务结束后由活动组织单位统一填写《登记证》。《登记证》每年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税机关人教(党办)部门组织年审一次,对相应数据进行统计汇报,如有税收服务志愿者被清退和本人退队的,其《登记证》应予以注销并收回。连续两年没有年审的,《登记证》自行作废。2.培训管理: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根据税收服务工作需要,市局人教部门负责组织对管理者的培训,所在地县级以上地税机关人教部门负责对税收服务志愿者进行岗前和更新知识培训,并根据个人专长安排专项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志愿服务的宗旨、目标和内容,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税收法规、纳税服务以及有关服务技能等。3.宣誓管理:每年3月5日(中国志愿者服务日),各单位要对符合条件新参加的税收服务志愿者举行宣誓仪式。税收服务志愿者誓词为:我自愿加入龙岩地税税收服务志愿者队伍,成为一名光荣的税收服务志愿者。我承诺:遵守《福建地税税收服务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热心税收事业,积极参加税收宣传、纳税服务和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