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部门工作制度[合集5篇]组织部部门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团委学生会组织部的职能,发挥组织部在院学生会的作用,保障组织部工作正常、健康、高效的运转,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部门制度如下:一、部门职责组织部肩负着领导学院团组织建设,协调各部门工作,收缴团费,团籍注册,团组关系转移,制定各项制度等重要工作。二、工作理念立足本职、润物无声三、行为规范1、仪表端庄(尤其是在工作时,不得穿背心、拖鞋),注意个人的言行举止,符合学生干事、干部的身份。每个成员必须有团队精神,做到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努力、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四、考勤制度部门考勤实行点名签到制。迟到或无故不来者,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严重警告,多次屡教不改者开除部门。(每次考勤以签到为准,如迟到时长超过会议开始十分钟则视为缺勤。请假必须有请假条,无请假条的一律算缺勤(及特殊情况可以通过电话向部长请假,事后及时补交假条)。请假条必须部长签字方可生效。会议开始的前两小时内请假无效。五、例会制度例会时间为每周三中午12。20八教8116教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部门各成员提前5分钟到。例会不能无故请假、迟到、缺勤。迟到者会后向部长说明。到场后保持会议安静,并按指定位置坐好,会议全程手机处于静音、震动或关机状态。会议中认真听取他人的发言,不得扰乱会议秩序。会议记录员准确真实做好会议记录。六、奖惩制度奖励制度评奖评优根据考勤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来综合测评,凡是工作中不负责任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成员,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处罚制度对于在工作中行为懒散,态度不端正者,视情况轻重,做出相应处罚。最高可给予辞退处分。对于损害部门利益者,情节较轻者给予口头批评。情节较重者,通报批评,甚至开除部门。建筑与设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