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部门。3、目标和任务通过隐患治理,杜绝一切事故苗头,认真消灭事故隐患,同时举一反三,查找和弥补安全管理和工作中的差错和疏漏,防微杜渐,确保安全生产。4、方法和措施1)治理方法:①通过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及各类检查活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②发现隐患查后,各部门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隐患治理,排除险情;③非本公司管理的场所、设施设备、人员出现隐患,对本公司会有影响的,发现部门和个人应及时向公司相关的部门报告;④公司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隐患评估,决定采取的措施;⑤根据危险程度下达作口头通知或隐患整改通知书;⑥重大事故隐患即刻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督办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必要时可停产整改;⑦各部门应及时进行治理隐患,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⑧整改结束后,部门负责人或安全领导小组派人现场验证,确保治理达到规定要求。2)治理措施:①隐患治理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各措施可单独使用或结合其他措施综合使用;②管理措施:通过加强管理,确保原危险因素消失或消减,避免事故发生;③教育措施:对隐患涉及者制造者、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④防护措施:对于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危险的隐患,对接触者采取劳动防护手段,确保危险程度降低;⑤应急措施。在直接整治前,临时采取必要手段,预防事故发生。5、经费和物资1)治理隐患所需经费直接通知财务部拨付;2)如治理所需经费数额巨大,应上报集团公司安技处;3)财务部应无条件确保治理经费及时拨付;4)治理所需物资应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由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及时采购。6、机构和人员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各项安全隐患整改、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培训教育工作。组长:法人或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指定人员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船舶船长、海务主管、机务主管、安全主任。7、时限和要求1)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即刻下达,一般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时限在半个工作日内(自接到隐患报告始);2)治理时限自接到通知,一般不超过24小时;复杂、工作量较大或已停产的治理任务一般不超过72小时;3)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消除危险因素,并认真检查,确保没有因为治理工作,产生新的不安全因素4)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验证工作,验证不合格的,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第二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和内容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3.定义3.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3.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2.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2.2.1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