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报告申报制度等四项质量管理制度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根据xx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凡属本项目新建、改建和停建后复工的施工标段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3、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开工建设是指第一期工程开始施工。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通讯及临时便道施工等都不算正式开工。第二条合同标段工程开工报告具备条件1、工程开工前,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申请开工。2、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1)承包合同已经签订。(2)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已经设立。项目规章制度健全,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3)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4)主要施工图纸已经完成施工图的复核优化工作。(5)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能满足开工要求。(6)施工复测已完成,施工桩橛完备。(7)征地、拆迁手续已经完成,有关外部生产条件已达成协议,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8)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并能满足施工要求。(9)主要物资(材料)订货已完成,并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10)施工用主要机具、设备已进场。第三条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2、“三通一平”、工点放样已完成,并已经监理工程师确认。3、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4、工程施工图(资料)核对优化工作已经完成。5、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6、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审批。第四条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1、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分为一级审批、二级审批、三级审批三个等级。2、一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合同标段及标段内重点工程和控制工程。包括:1000m以上的桥梁(或特殊结构大桥、深水基础桥梁)、3000m以上的隧道(或特殊地质条件的隧道)、不良地质路基和特殊地质路基工程、无碴轨道工程等。3、二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合同标段内一般控制工程,包括500m以上1000m以下的桥梁、1000m以上3000m以下的隧道。4、三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一级、二级审批范围以外的其他单位工程。5、一级审批工程范围内的开工报告,由xx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管部(或物设部)和安全质量部门进行审批。由局经理部统一报开工报告,由监理单位、xx公司审批。二级审批的工程,由xx公司工管部(或物设部)负责审批。由局经理部统一报开工报告,由监理单位、xx公司工管部(或物设部)审批。三级审批的工程,由局经理部统一报监理单位审批,报项目管理机构工管部(或物设部)核备。一级、二级、三级审批的开工申请报告一式7份,施工单位4份,监理单位1份,xx指挥部1份,xx公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