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保障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我标段项目部秩序,达到同地而居、共建繁荣、共保安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坚决贯彻和执行上级领导机关有关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二、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在本项目部居住三天内持本人身份证到项目部安全部申报临时暂住户口,办理暂住证。否则,一经查处,按有关规定处罚。三、外来人员应当随身携带和妥善保管暂住户口登记凭证或者暂住证,以备随时查验。四、凡在本标段务工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计划生育及本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共秩序。五、安全部要督促检查外来人口务工单位,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对本标段的外来人口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六、本标段内的外来人员不得利用出租屋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明,承印非法出版物,制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留宿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七、对于各施工协作队瞒报、误报没有身份证和暂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一经查实,则视为“三无”人员进行清理,送当地派出所,实行边收容,边教育,边遣送。八、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我标段的外来人口进行排查工作,注意发现网上追逃人员。长平高速公路lj10合同段项目部2010年4月29日篇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流动人口管理制度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第1页共5页理的责任”共同管理。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条例》予以处理。流动人口登记制度1、常驻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与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应当登记建立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管理档案。2、常驻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流出育龄人口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流出时间、婚姻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核发情况,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情况和现居住地等。3、现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对流入育龄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流入时间、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情况、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常驻户口所在地等。4、常驻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应当就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登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制度1、为流动人口登记户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2、为流动人口每季度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4、将流动人口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5、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药具、搞好咨询。6、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第2页共5页《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程序1、成年人口流入现居住地。2、到乡镇、社区计生办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查验合格后在证明上盖验讫章并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单》。4、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办《暂住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明时,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单》,并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单》存档。5、乡镇、社区计生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篇三:流动人口管理制度1XX县区商业城管委会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一、搞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对外来流动人口,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带好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二、落实治安责任制。出租房要与小区(村)签订治安责任状,外来流动人口应与房东签订治安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