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石油4年至少6起事故追责制度被指不规范第一篇:大连中石油4年至少6起事故追责制度被指不规范(模版)大连中石油4年至少6起事故追责制度被指不规范中石油大连分公司,又出事了。这次是油渣罐发生爆炸,爆炸的两个油罐,装有残留柴油。联系到2010年来发生的石油输油管道爆炸导致漏油事件、厂区起火、爆炸起火等事故,据不完全统计,中石油在大连可谓灾患不断:4年6起,其中在2010年发生3起,2011年发生2起,2013年1起。事故之后,虽有责任人被问责,企业也有所谓的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除等运动式的管理措施,但中石油在大连事故仍然频发,个中原因,值得追溯。6月2日14时20分许,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发生油渣罐爆炸事故,造成2人失踪,2人重伤。到18时,来自医院方面的消息说,受伤的2人生命垂危。在现场,经过300多消防官兵的奋力扑救,到16时30分许大火已被扑灭。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综合新华社电a安全隐患排查,为何屡屡失效四年多起事故,多与油罐有关舆论对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反应较为强烈,主要原因之一便是中石油在大连屡出事故。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2010年7月16日,大连中石油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大面积海上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2.2亿。随后,大连石化又分别发生“10·24”火灾和“12·15”火灾。其中,“10·24”火灾与“7·16”火灾发生在同一个油灌——103号油罐;“12·15”火灾离103号油罐约80米,火灾中有3人遇难。2011年,大连石化分公司又发生“7·16”、“8·29”两起火灾和爆炸火灾事故,地点仍然与油罐有关。起火的罐区,是已停产一年多的储存重油等残渣油料的地方,由中石油一家建设公司在检修,原计划下半年重新投产。当时有4个人在现场工作,突然一个空罐发生闪爆,引发了另一个储罐着火。两个月前,油罐储运车间装了摄像头大连石化公司屡出爆炸事故后,也采取了不少安全生产措施。公开资料显示,就在2个多月前,该公司在储运车间安装了远程监控摄像头,“24小时对灌区进行实时监控”,并“实现了封闭管理”,为“灌区安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此次爆炸事故至少说明,摄像头的监控,并不是那么有效。并不那么有效的,还有该公司的隐患排查。2011年9月27日之后,该公司开展了百日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的活动。一年多后的昨天,该公司再次发生油罐爆炸事故。b追责之后,事故为何仍屡次发生事故屡发,国务院开过78人问责大单除今年发生的爆炸事故外,上述所列的诸多事故都被国务院定性为责任事故,大多责任人在事后进行了追责。处罚在2011年11月24日做出。《人民日报》报道,国务院当天认定包括2010年“7·16”事故等在内的4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并给予64名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另有14人被追究刑责。2010年“7·16”爆炸漏油事故发生后,被追究刑责的14人,多是中石油在大连分公司的下属公司负责人。中石油上层领导则多受党纪、政纪处分,如中石油的董事长、党组书记蒋洁敏获警告处分;时任中石油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的李新华、廖永远受记过处分;时任中石油股份公司副总裁刘宏斌、中石油股份公司安全总监贺荣芳行政记大过处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共有29人。此后又有3起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又有35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暂无人被追刑责。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处分是由XX省人民政府和XX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并经国务院同意的。上述事实表明,中央对中石化在大连所属公司责任人的追责力度不可谓不大。但分析这些案例,2010年“7·16”事故发生之后,有关部门做出的最终处理结果往往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领导“记过”,普通工作人员撤职,而事故责任单位的人员被送进了监狱。问责主体、对象、程序都很不规范有分析认为,一些领导干部或国家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罚之后,可能逃过本该追究的刑事责任,问责变成“暂时受点委屈”。“追究政治责任,不能取代追究法律责任。”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2010年9月《人民日报》的报道指出,我国问责制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一种“运动式的问责”,带有浓重的人治色彩。2009年出台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是目前专门的问责文件,由中办、国办联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