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完善半工半读制度丹麻镇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调整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党组织设置方式,逐步健全镇、村党组织为主体,产业链条、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领域党组织为骨干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创新活动内容,改进领导方式,完善推进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努力为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调整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二、基本原则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员先进性,找准党组织设置与党的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更直接、更有效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和现实需求,为农村党员提高素质、全面发展、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促使他们更加便捷有效地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农村经济结构、组织形式变革要求,根据本地产业特点、经济规模和党员分布等情况,灵活设置党的基层组织。4.积极稳妥,适时推进。在坚持以行政村为主设置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同时,积极探索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新的党组织设置方式。注意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稳定性,允许多种设置模式的党组织并存和发展。5.统筹兼顾,讲求实效。以加强党的领导为目标,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为立足点,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着力点,把调整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与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第1页共3页会组织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实效性。四、设置方式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利于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以经济关系和社会联系为纽带,以各种组织形式和产业链条为依托,探索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的党组织设置方式,健全完善农村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根据党章规定和实际需要,生产经营范围集中、产业链条清晰、凝聚力和带动力较强的产业化组织、行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建立党支部,具备条件的可组建党总支或党委;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就近与相同或相关产业经营组织建立联合党组织。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状况、村庄规模和村级党组织管理党员人数的变化,及时调整村级党组织设置。可以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党员群众的意愿,突破地域和行业界限,通过村村联合、村企联合、村居联合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具备成立党总支或党委条件的,应及时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一般情况下,党员50人以上的村,或党员虽不足50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党总支。党员100人以上,经济发展具备一定规模的村,经县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基层党委,隶属村镇党委领导。四、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积极推进调整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工作调整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组织设置的标准、条件和程序。1.严格执行党组织设置的程序规定。调整农村党组织设置,要按照逐级审批的原则,认真履行呈报、审核和批复程序。跨区域设立或调整党组织的,要由为主一方所在地的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对行政村党委的设置,县党委要认真审查,从严掌握。2.合理确定党组织隶属关系。新建农村基层党组织,原则上以属地管理为主。行政村内的党组织,一般应由所在村党组第2页共3页织管理;具有一定规模、活动范围或党员管理跨行政村的新建党组织,可由镇党委管理。3.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按照有利于发挥党员特长、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个人自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对暂时不愿将组织关系转入新建党组织的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行政村党组织,向其所在的新建党组织转移临时党组织关系,接受村党组织和新建党组织的双重管理。五、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