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大自管会规章制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规章制度总则沈阳师范大学第二生活区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在学生处领导下,其宗旨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主任、书记是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四个中心:权维部、文体部、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生活部。六个职能部门和记者协会。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自管会成员科学管理、保障自管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自管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沈阳师范大学的相关规定,制定该制度。第一章人事制度一、机构组成在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正式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主任、书记、部长、副部长、楼长、层长均是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正式成员。二、权利和义务(一)校大学生自管会成员具有以下权利:1、不得无故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其他处分;2、获得相关工作待遇和荣誉;3、获得不低于同级别他人的正常待遇;4、对自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建议;5、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6、依照该制度的规定辞职。(二)大学生自管会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2、拥有履行职责的义务;3、努力学习,在学习上成为表率;4、密切联系同学,倾听同学意见,接受同学监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5、维护自管会的荣誉和利益;第1页共4页6、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7、保守自管会秘密和工作秘密;-1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二、会议签到会议开始前由组织部负责签到,纳入日常考核中。无故迟到五分钟以上者,超过5次,给予除名处分;请假超过5次者,给予除名处分。三、会议进行第一部分。签到,纳入考核。第二部分:各部部长汇报工作,主任、书记做出指导,总结。第三部分:任务分配。第四部分:解决疑问。第五部分。“话题演讲与讨论”。第三章请假制度1、请假需向上级请假,无故不请假者超过3次,给予除名处分。2、请假可以口头、电话形式。3、会议开始15分钟之前请假有效,会初、会上请假无效,按旷会处理。4、请假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批准。第四章值班制度1、值班部门各成员应全部到齐,缺席者要请假并登记。2、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3、值班人员在做好值班工作的同时,同时将办公室打扫干净,物品摆放整齐。4、值班期间不得嬉戏打闹、不得进行娱乐活动、不得睡觉。5、值班期间,对前来办公、咨询的同学,值班人员要做到认真接待,有问必答,有答必详,并做好记录。6、值班期间,部长对部员有培养、指导的责任。第五章档案、物品管理制度1、办公室负责自委会的档案、物品管理工作;2、自管会财产包括公共部分、各部门部分;第2页共4页3、自管会一切物品,办公室必须备案。对外借、新添物品及时备案、统计;-3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5、自管会各项活动中,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工作,表现优秀者;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具体情节,予以警告、除名处分:1、未经批准转换职位任职的;2、受到学校、院系警告及以上处分的;3、偷窃,故意损坏自委会公物;4、与他人发生较严重冲突的,不论其原因;5、污蔑,破坏自委会形象;6、不服从管理,态度强硬;7、因各种原因,请假达三次的,给予警告处分;五次,给予除名处分;8、各项活动、事物中,表现明显不积极;9、各项活动、会议,未请假而缺席达三次;10、获得自管会内部两次警告处分的;11、在办公室或自管会各项工作期间,吸烟、酗酒;12、获得两次警告处分的;三奖惩标准惩罚方式:内部公开批评、警告、除名。奖励方式:公开表扬、颁发证书、年底评优。自管会成员、部门的其他任何评比考核,都将参考本考核规定。以上处分只在自管会内部实行,凡被处分的成员,在一段时间后表现良好,除“辞退”处分外,其他的处分可申请撤消,但情节严重者,如打架,斗殴、赌博等交由学生处处理。第七章附则一、该制度的解释权归第二生活区自管会。二、该制度已经主任、书记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三、其它未尽事宜,由主任、书记讨论研究后决定。沈阳师范大学第二生活区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第3页共4页二〇一一年九月-5-第4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