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宣传标语人民防空与人民防空教育一、人民防空人民防空(简称人防)是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人民防空是一项全民性的长期的战备工作,关系到国家的安危、民族的生存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人民防空是以阻碍敌人空袭兵器发挥效能和消除敌空袭后果为手段的防空。主要防护手段是“走”、“藏”、“消”。“走”就是疏散。在战争到来之前将战时不宜留城的居民和对支援战争具有重要作用的厂矿企业疏散搬迁到相对安全地区,以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藏”就是隐蔽。在敌人对我进行空袭时,组织留城坚持战斗、坚持生产、坚持工作的人员转入地下,将各种重要的战备和生产、生活物资转入地下,利用人防工事进行隐蔽,减少人员和物资的损失。“消”就是消除空袭后果。遭空袭后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和人民群众,迅速消除空袭后果,抢险抢修,恢复城市功能,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的稳定。二、人民防空的任务人民防空的根本任务是根据现代战争的特点,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与敌人的空中袭击作斗争,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战时任务是。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宣传动员;适时发放空袭警报;及时组织群众疏散、隐蔽;指导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群众防空组织开展抢险抢修工作,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平时任务是。宣传、贯彻人防法规;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及各项保障计划;组织城市重要目标的防护建设;组织编制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加强人防工程、通信警报、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积极参加城市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的抢险救灾等。三、人民防空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国家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所谓人民防空教育,就是组织教育人民,使之学会在各种危害应急条件下的防护知识和生存技能。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具有重要意义:(1)人民防空教育是扎实的爱国主义教育。人民防空教育的目的是告诉人民,我国还面临着各种潜在的战争威胁。随着高技术兵器装备的发展,敌人空袭兵器的投射能力和破坏能力日益增强,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以下简称核化生武器)性能不断改善,敌对势力利用领土、领海争端,挑起民族、宗教矛盾,破坏祖国的团结和统一等。通过人民防空教育,可以使广大市民关心人防建设,增强全民团结,激发全民斗志,增强爱国主义意识。(2)人民防空教育有利于形成和提高城市的整体防护能力。人民防空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通过广大群众积极而正确的行动,才能形成整体防护能力,实现防空的目的。教育效果越好,防护能力就越强,敌空袭造成的损失就越小。因此,人民防空教育在形成整体防护能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3)人民防空技能能在平时灾害事故中直接发挥作用战争灾害和自然灾害都对人们造成突然性危害,人们必须具有应急意识和技能。常规炸弹爆炸和核冲击波对人员和建筑物的毁伤效应与地震有相似之处,核爆光辐射效应和火灾危害,放射性沾染和核泄漏事故,生物危害和传染病流行,化学武器袭击和工业毒物泄漏等都有相同的地方。所以许多防护知识和技能是通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