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与获取管理制度总则1、为及时识别、获取和更新与公司经营活动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并将获取信息及时传达给驾驶和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以达到提高员工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的目的是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3、需要获取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包括: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地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文件通知等。对法律法规的识别应做到及时、有效、可靠。职责4、安机科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安全生产管理、事故与应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现场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的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地方行政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到各相关方。负责建立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清单”和法律法规文本数据库,每年进行一次更新。5、行政综合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收取当地政府法规、规章、文件通知、公报等,经公司领导批阅,并及时传递至安机科存档。6、综合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地方行政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至安机科。7、运输调度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运输安全等相关的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地方行政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至安机科。8、财务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及审核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及时传递至安机科。9、其他部门、岗位根据管理职责,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本单位安全职责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至安机科。获取与识别10、获取途径(1)、安机科通过各级政府会议、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或团体、标准化数据库和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文本由行政综合部门收集整理。(3)、其他各职能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数据库和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方式查询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至安全办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11、安机科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每年一次对获取、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评审确认,及时修订和更新法律、法规清单,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并建立法律法规文本或数据库。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本公司应重新及时组织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进行识别。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工作落实12、安机科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宣贯培训并记录;及时传达给员工及相关方,要求其遵照执行并形成记录。法律法规的普及需做到涉及所有层面的员工。13、各部门应及时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单位、部门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法律法规的普及以培训、电视宣传、会议、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14、行政综合部门负责对周边单位及承包商采取发送告知书、宣传材料等方式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传达给相关方。15、安机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由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评价应覆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安机科负责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须将安全法律法规融入本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