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三、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四、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考勤人员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五、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六、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七、有以下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并由本人负责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1、因公出差的;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八、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由专人在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九、本制度经会议研究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进行完善。鄱阳高强度标准件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2011年9月1日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