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2011年12月14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XX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精神,确保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有序、监督及时有力、权力正确行使,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内容“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学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由院党委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的贯彻落实。2.学院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学院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包括学院总体发展目标、办学规模、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及调整、科研规划、基本建设规划的制订等。4.涉及学院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包括教学改革、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等。5.全院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6.院级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奖惩事项等。7.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包括学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招生就业计划、教学计划等。8.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1页共4页等。主要包括人员进出、人事调整、职称评定等。9.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的立项和建设,重要办学资源的配置和调整等。10.工资、医疗、住房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11.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置。12.院办企业的设立、调整、关停、产权处置,学院重大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13.出入国境(含港、澳、台地区)学习考察人员的选派。14.因私出入国境的审批。15.国内外重要合作与交流事项。16.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与奖励政策的调整。17.其它应当由学院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1.学院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2.院级及以上后备干部和挂职锻炼干部的推荐。3.全国、省、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先进荣誉的推荐。4.院专家(学术)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或调整。(三)重要项目安排1.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大宗物资、图书和教学设备采购项目。2.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贵重设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和转让。3.学院的大型庆典活动。4.国内外合资(含对外投资)、合作(含对外合作办学)的重大项目。5.其他应当由学院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项目。(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学院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审计。2.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及偿还计划。3.津贴、奖金的发放办法和标准。第2页共4页4.预算内资金使用按《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资金筹集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执行,追加预算资金额度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由学院党委研究决定。5.其他需要学院集体讨论决定的开支项目。二、决策的程序(一)决策酝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要听取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对涉及职工利益密切的重要事项,要提交职代会审议并进行公示。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免,在党委会决策之前,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进行。(二)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对议题表示明确态度,集体决定。会议的议题确定、组织等,严格按照《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工作规则》执行。(三)决策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作出决议后,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个人无权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集体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之前,要严格执行。执行决策中如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复议,及时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