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机关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XX县区经信局机关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根据《XX县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龙委【2014】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为明确和落实市经信局领导和各股室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责任主体本局领导(包括局长、副局长)及局机关干部。二、监管内容(一)基础工作。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做好建章立制,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保障安全投入;督促民爆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评价制度。(二)日常监管。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报备以及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重要时段、重点部位的自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隐患单位落实四到位(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本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出租(发包)方与租赁(承包)方签订单项《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租户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三)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第1页共7页的要求,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落实新员工三级教育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特种作业等各类人员持证上岗的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火灾等四个应急演练,强化正面教育,唱响和谐海西、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四)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民爆物品、三合一厂房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等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彻底清查整治密集场所,发现三合一或多合一厂房,坚决予以取缔。(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牵头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民爆物品、油气管道、电力运行等行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合力;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予以严厉打击。三、责任分解(一)市经信局局长安全生产职责1、局长是本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每年向市政府报告一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规定,及时阅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报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在每季度的工业经济运行会议上一并布置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第2页共7页3、协调和处理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股室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共同为安全生产尽职尽责。4、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企业和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了解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5、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6、领导、协调、督促、指导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协调、指导系统内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7、参加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与市安委会的领导工作。(二)市经信局副局长安全生产职责1、协助局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股室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2、组织分管股室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3、负责本局责任分解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三)秘书股安全生产职责责任领导:分管秘书股的局领导;主要责任人:股室负责人负责本局机关办公场所用电、防火和防盗等安全工作,将本局安全生产监管活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督促本局受益的出租场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对象。本局机关办公场所、本局受益的出租场所。(四)政策法规与企业股安全生产职责第3页共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