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监委职责及工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汇编目录一、工作职责二、例会议事制度三、培训学习制度四、财务(资产、资源、资金)监督制度五、村务监督制度六、村务公开监督制度七、监督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八、民主评议制度九、申诉制度十、监督程序十一、监委会成员工作纪律十二、档案管理制度一、工作职责(一)监委会主任应自觉履行监督职责,组织监委会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向村“两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列席“两委”会议。监委会主任兼任本村纪检委员,应及时上报本村党风廉正建设情况,做好协调工作。(二)对不能履行职责的监委会主任,经镇纪委同意,村党支部可以重新提名,提交村民代表大会组织补选。(三)监委会委员享有的权利。1、参与监委会组织的会议和各项活动,向监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2、经监委会同意,同时有两名以上委员参加,可以审查和复制本村村务管理的相关材料。3、经监委会同意,同时有两名以上委员参加,可以对反应村级组织违反村民自治和管理的问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四)监委会委员应履行的义务1、接受监委会的领导,执行监委会的决定。2、保守秘密,遵守监委会工作纪律。第1页共6页3、参与监委会各项活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反映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例会议事制度(一)村民监督委员会在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监督工作,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二)村民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原则上决议事项须经参加会议的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三)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商讨“两委”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及村小组的工作情况,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四)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由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临时决定召开监委会会议。1、工作需要,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的;2、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事项;3、涉及村集体或村民的重大问题需要临时召开监委会会议的;4、镇纪委安排的重要工作需要临时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的三、培训学习制度(一)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月坚持集体学习两次。学习时间要相对固定,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顺延。(二)学习的内容以党的政治理论、党在农村的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基层党建和民主政治制度等为主。(三)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集体辅导为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讲究学习方法,定时交流,总结提高,确保学习质量。(四)鼓励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学历教育,不断提高知识层次。(五)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上级安排或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培训学习。第2页共6页四、财务(资产、资源、资金)监督制度(一)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二)财务报账前进行审核,主任参与财务会签;(三)监督、核查村财务制度、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四)按期审查财务账目和有关资料,对有疑问的事项进行质询,提出纠正不合理支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可以要求当事人解释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五)年终总结财务收支监督情况,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六)参与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五、村务监督制度(一)监督、检查本村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对村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二)主任列席村委会议,参与监督村务会议的决策过程;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专题会议监委会委员可全部列席;(三)负责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委会通报并责成村委会在10日内予以答复。(四)年终总结村务监督情况,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六、村务公开监督制度(一)监督村委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按时实行村务公开。(二)监督、检查村财务制度、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三)按季度审核财务帐目。(四)监督理财按季、年中、年终的公开情况,对财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五)年终总结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