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工作制度法律服务所规章制度汇编一、岗位职责(一)主任职责1、组织全体人员及时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下达的文件决定等;2、负责本所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提高全体人员业务素质;3、主持本所日常工作,负责管理本所行政事务;4、组织本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经验交流及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5、聘任业务部门负责人,聘任与辞退辅助工作人员;6、负责本所的财务管理工作;7、负责本所各种会议决议的履行,并与全体法律工作者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二)副主任工作职责1、协助主任完成本所行政管理工作;2、负责本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全体人员政治素质;3、负责本所全体人员的业务质量和内务考核工作;4、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等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召开的管理会议,落实上级工作要求;5、负责法律服务所档案,图书和资料的管理工作;6、完成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责1、严格遵守司法部《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XX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做合格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第1页共1页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所内规章制度;2、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3、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杜绝办错案、办假案、办人情案,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4、努力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优质服务”的宗旨,热情服务,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坚持依法办案;6、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咨询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知法、守法意识;7、努力完成主任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四)内勤人员职责1、负责本所文件、信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工作,协助主任做好上级下达工作;2、负责函件、委托书、介绍信的统一管理;3、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各类所务(案卷档案除外)档案应统一装订,登记归档;4、做好统计工作,按月按季做好各类报表报送工作;5、负责日常接待工作,解答当事人咨询,做好各种会议记录,电话记录;6、负责办公用品的统一购置,集中管理,负责有关材料的打印、发放工作;7、建立健全本所人员人事档案。二、管理制度(一)统一收案制度1、根据司法部法律服务所实行统一收案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2页共2页2、法律服务所实行统一收案、统一审查、统一委派、统一监督制度。要设立案件登记簿,对受理的案件,按类别登记,实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的立案原则;3、收案时首先要做委托人的谈话笔录,签定委托合同,委托书;4、审核当事人、委托人的身份,是法人的要有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是自然人的要有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5、所里指派办案,要填写《受理案件登记表》并由相关人员对收费情况进行核实后,报主任批示;6、按照所里制定的的收费标准收费,代理费应当给当事人出具正式发票;7、审核上列证件、费用、委托合同、委托书、谈话笔录齐全后出具本所办案函件;8、当事人指名接受委托的案件,由法律服务所主任审核批准,原则上由当事人指名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并临时指派协助人员。9、重大、疑难、风险案件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后由主任确定承办人员,当事人指名要求委托的人员,法律服务所应根据有关规定尽力满足;10、承办法律援助案件,需减免代理费的案件应由主任决定委托人员办理;11、严禁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办案,私自收费,除没收违法所得之外,还按照私自收费金额的1倍进行处罚,累计发现三次及以上的,报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相应行政处罚。(二)财务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市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结合法律服务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3页共3页2、财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会计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财经纪律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填制记账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工作的规范有序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3、财务人员应及时记账、及时对账、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