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林业行政案件文书制作要求 VIP免费

林业行政案件文书制作要求 _第1页
林业行政案件文书制作要求 _第2页
林业行政案件文书制作要求 _第3页
林业行政案件文书制作要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卫生部二○○二年第34号令——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新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新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三十条缩小了合议记录的使用范围,规定合议记录适用于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然而97版《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要合议,两条规定互相打架,给基层卫生监督员造成不少的困惑。按照新法优先于旧法的原则,笔者认为制作行政处罚卷宗应参照03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笔者提出如下制作方法,请各位同行不吝指教。一、一般程序普通案件卷宗应包括下列文书1、案件受理记录2、立案报告3、现场检查笔录4、询问笔录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6、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7、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责令公告收回及销毁食品、取缔)8、案件调查终结报告9、行政处罚审批表10、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1、陈述和申辩笔录12、行政处罚决定书13、送达回执14、罚没款收据或强制执行申请书15、结案报告二、听证案件卷宗应包括下列文书1、案件受理记录2、立案报告3、现场检查笔录4、询问笔录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6、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7、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责令公告收回及销毁食品、取缔)8、案件调查终结报告9、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10、听证笔录11、听证意见书12、行政处罚决定书13、送达回执14、罚没款收据或强制执行申请书15、结案报告三、对上述制作规范的解释1、一般程序普通案件的行政处罚卷宗不使用合议记录的理由如下:⑴03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三十条第一款:合议记录,是对拟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在调查终结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审议时记录的文字材料。⑵参与制订03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专家赵连洲提出修改合议记录用途的原因: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要合议。但在对合议记录的使用情况进行调研时发现,对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没有必要进行合议,一线执法人员对这类案件基本上也不进行合议,但因为处罚程序有明确要求,许多经办人员采取编一个合议记录,再请同科室卫生监督员签字的方式,完成合议记录文书的填写。这实际上是为了合议而合议,不仅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还容易形成不好的工作作风。2、一般程序普通案件的行政处罚卷宗增加行政处罚审批表的理由如下;行政处罚前向卫生局局长报告审批,可以减少案件经办人员处罚的随意性,增加局长对案件经办的知情度,以免日后因处罚不当导致追究案件经办人员责任。3、行政处罚卷宗增加卫生监督意见书可以充分体现案件经办人员执法办案的严谨性,充分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并避免行政处罚相对人未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造成不良的后果。公告收回及销毁食品的卫生监督意见书应载明违法事实、违反法律的条款、执法的依据。如果在食品卫生执法发现过期食品,卫生监督意见可写作“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于×年×月×日销售过期食品、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第(九)项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4、卫生部规定的31种文书中无“取缔决定书”。笔者认为作出取缔决定宜使用卫生监督意见书,不应使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取缔决定。因为取缔是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罚种。03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卫生监督意见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制作的对被监督单位或个人具有指导性或指令性作用的文书。笔者认为,“取缔决定”是卫生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指令,可以适用卫生监督意见书。取缔作为一种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使用卫生监督意见书作出取缔决定时,应告知行政相对人作出取缔决定的违法事实、证据、违反法律的条款、取缔依据条款、救济途径。取缔卫生监督意见书的监督意见的内容格式:本机关于年月日查明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以为证。之规定,现依据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实施。取缔。如不服本强制措施,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行...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精品中小学学习资料+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小学课件精品教案。

最新文章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