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一)党务公开责任制度1、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党务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为副组长,政法、党政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监察室,监察室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有成员若干人。2、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范围进行审核以及实施督查考核的组织领导。3、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履行拟订方案、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收集意见、反馈信息、宣传报道等职责,同时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职责。4、乡党委书记对本乡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5、分管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负责。6、党组织具体承办人员对所公开的事项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有直接责任。(二)党务公开监督制度1、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乡纪委书记为组长,监察、司法、信访、党政办、党员群众代表、村纪检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党政办负责同志兼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2、面向社会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监督员主要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单位职工,党风监督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为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4、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第1页共5页5、各级党组织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监督员指出的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6、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对聘任的监督员工作一年一考评,好的给予表扬,以资鼓励。不能很好履行监督员职责、确实不称职的,给予解聘,另行聘用。(三)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1、监督员工作制度:(1)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2)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3)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帮助党组织正确行使权力。(4)反馈、传递广大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2、监督员活动制度:(1)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季度组织监督员集中学习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集。(2)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或座谈会,认真听取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监督员要出席与党务公开工作相关的会议,并参加安排的各种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活动。(4)党务公开办公室要支持监督员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员的监督,认真对待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5)党务工作办公室要将党组织解决问题的情况和研究制定的措施及时反馈给监督员,以便监督员能及时听取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3、监督员学习制度:(1)监督员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和规定。(2)监督员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办事。(3)监督员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提供信息务求真实准确。第2页共5页(4)监督员要遵守党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4、监督员管理制度:(1)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三年,聘任期满,因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和单位同意的,可以续聘。(2)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3)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做好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通报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四)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1、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2、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3、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办公室应认真办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