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追究制度下溪民族中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教学楼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学生处负责人主管。(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学生外出实习的交通、财务、人生安全,由各专业负责人主管。(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处负责人主管。(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二、安全责任划分(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副校长、调研员对分管工作负责。(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1、各处室、部门负责人是所负责处室、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2、实验室主任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3、教学楼安全工作。学生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4、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5、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6、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白天宿舍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夜间保卫科值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7、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门卫安全工作。保卫科科长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8、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保卫科科长负责。9、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10、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XX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11、各处室、部门管理的车辆的安全,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12、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学生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2)保卫科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