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北京和信顺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劳动保护,塑造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订工服管理办法。一、员工着装要求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2、除高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4、穿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二、公司工作服的分类配备说明1、展厅及各办公室工作人员(1)夏季:粉色短袖衬衫(2件/人)、蓝色西裤/裙(1条/人)、领带/领巾(1条/人)(2)冬季:蓝色西服(1套/人)、粉色衬衫(2件/人)、领带/领巾(1条/人)2、车间工作人员(1)夏季:蓝色短袖衬衫(2件/人)、马自达工裤(2条/人)(2)冬季:马自达工服(2套/人)3、参加年会等活动时的所有工作人员:红色棉服(1件/人)三、工作服领用程序及其扣款说明1、新员工转正时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到人事部门申报并领取与当季适应的工作服,并办理相关领用手续。2、扣款说明(1)展厅及公办公室工作人员:①工服发放时,暂不扣除任何费用;②自领用工服之日起至离职之日,凡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人员,将从其未发工资中扣除工作服全款数额;③自领用工服之日起至离职之日,凡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不满两年的人员,将从其未发工资中扣除工作服全款数额的50%;④自领用工服之日起至离职之日,工作时间超过两年的人员,则不再扣除其工作服款项。(2)车间工作人员:①自领用工服之日起,将分两个月从其工资中扣除工作服全款数额的50%;②自领用工服之日起至离职之日,凡工作时间未满两年的人员,将从其未发工资中扣除工作服全款数额的未扣部分;③自领用工服之日起至离职之日,工作时间超过两年的人员,则不再扣除其工作服款项。3、更新定制新版工作服,展厅及各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取时,将被重新计算领用周期并按上述规定执行;而车间工作人员凡于上一批制作过工服并在职的员工,上一次个人承担的费用低此次个人承担扣款,但领取新版工服时其将被重新计算领用周期并按上述规定执行。四、员工着装规定1、工作服换季:夏装:5月1日至9月31日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2、穿工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若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3、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自当月工资中扣除。五、处罚措施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3、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六、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人事行政负责监督、执行。七、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2011年11月7日北京和信顺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人事行政部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