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架安全钢网搭设劳务合同包方(甲):西安市高陵县建筑工程公司承包方(乙):电话;身份证号:经双方友好协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建筑施工工程协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秦汉新区泾渭清华中学室六建综合楼外架补强搭设。工程地点:秦汉新区泾渭清华中学院内六建综合楼外脚手架。工程内容:六建综合楼外架钢网搭设工程:外架钢网250米按甲方要求在原六建外架基础进行补强搭设;原脚手架平层踢脚板补强搭设。劳务清工承包计算办法搭设劳务费4000元。(不含税)工程开工时间及工程期限开工日期:2013年4月8日,完成时间---2013年4月11日。工程质量乙方要遵守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严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施工。工程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一次性子付完。甲方义务甲方负责提供外架补强一切材料。甲方有权对施工进行监督,并指派随工负责人担任施工技术指导和随工验收。乙方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负责在工程施工期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与财产的安全和第三方人员的安全,乙方应承担所有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和相关费用。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和施工设备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损坏和丢失按价赔偿。乙方应当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提交咸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相关事宜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