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区教育健康和谐,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人民满意的学校,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二、组织领导成立庐阳区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主办科室:基教科协办科室:监察室人事科计财科师训科职成科法宣科信息中心各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活动计划,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确保规范办学行为扎实有序开展。三、工作任务与实施内容1.规范招生行为。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从今1年秋季起基本消除择校生。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禁在“三限”政策外以其他任何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省规定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加强招生过程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中小学招生实行“七公开”原则,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重大案件处理结果。2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均衡第1页共19页教师和教育资源配置,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保障学生公平受教育权利。示范高中不在校内举办复读班。严格执行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6人,初中不超过50人,普通高中不超过56人,特殊情况下,中小学班额均不得超过60人。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注册学籍。全区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按规定开足开齐课程。重视信息技术、英语、艺术、体育、心理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开设,并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之中。中小学不得利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补课。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依法保障教师的休息权。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8小时。坚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日常考试和各种竞赛活动得到规范。统筹各学科教师作业布置,控制学生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禁止中小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23.规范收费行为。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根据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区教育局统一制定的收费明白卡进行公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禁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规范公用经费支出项目和票据,做到收支两条线。杜绝学校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截留、平调、挤占、挪用教育收费资金和学校资源。严禁代办各种商业保险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准收取小学10元、初中20元的作业本费(代收款)。农村中小学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不得统一购买校服、卧具。禁止收取桌椅、试卷等其他费用。4.规范教师行为。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态度、第2页共19页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其教学时间可计入教师的工作量,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严格遵守《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开设或参与开设小饭桌;尊重学生,不歧视、讽刺、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