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公安队伍建设的要求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时代背景及历史意义(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时代背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地基本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相结合的产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标志着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体现了我们党的政治智慧、历史眼光和理论创新勇气,不仅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为政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南。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给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结构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人们的思想观念、利益诉求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安机关的管理水平、执法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在继承发扬我国法治优良传统、吸收借鉴国外法治文明成果的同时,封建思想残余、资产阶级腐朽法治思想对公安机关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消极影响不容忽视。从公安队伍现状看,通过组织开展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等活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进一步确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但是,在少数公安民警中,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好,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仍有发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必须进一步明确执法指导思想,坚持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这一意义上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公安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时代背景及历史意义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加强以维护人民群众交通安全为己任的基层公安交管部门的队伍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及特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的理念、执法为民的理念、公平正义的理念、服务大局的理念和党我领导的理念。(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之间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协调一致。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五项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把是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根本衡量标准。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的原则,只有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才能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原则,特别是体现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和价值观的要求,提倡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