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支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镇职务犯罪预防,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保证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的履行职务,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整体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目标为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从根本上遏制腐败问题。各村总支及镇直属站所必须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放在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地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到关口前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拟定规章制度,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促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保障全镇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增强拒腐防变1能力,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三、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及其他犯罪。四、工作制度(一)制定、实施内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廉政建设责任制。(二)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职预防员,成立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镇、村各预防联络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三)建立完善镇内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健全防范机制,第1页共3页强化监督职能。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四)强化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纪律观念。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为年度述职的一项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的纪律处分2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五)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严格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在做出重大决策时,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事前要向主要领导和班子及时沟通,事后及时汇报情况,并对处理结果负责。(六)加强对镇各企事业单位及各村的监督管理。各单位负责人及村两委干部分别定期签订《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镇村(居)干部廉政承诺书》和《镇村(居)民小组干部廉政承诺书》,并报镇纪委办备案。(七)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从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到资金流向、预算、决算方面详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重点工程领域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八)严格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和协作制度、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和预防对策研究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业务交流和培训制度、检查考核等制度。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顺利开展。(九)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采购等重点3岗位、环节的监督与管理。第2页共3页(十)按职责查处职务违法违纪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四、法律责任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致使本单位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二)明知本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而隐瞒不报或者不移交检察机关处理的;(三)干扰、妨碍或者拒不配合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依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四)不接受预防职务犯罪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察建议、审计建议,造成后果的;(五)对控告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