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汰选煤厂制度魏家峁选煤厂选煤厂汇报管理制度为规范魏家峁选煤厂汇报作业的程序化,尽可能的提高汇报效率,缩短事故的处理时间,特制定本制度,望遵照执行。一、人身安全事故汇报本厂员工在生产、检修等作业过程中、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现场人员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立即向本厂集控汇报,并保护好现场,本厂集控接到汇报后,立即向厂值班、安全员及厂领导汇报。二、机电事故所有机电事故,预计处理1小时以上的必须第一时间向厂值班和安全员汇报,并通知机电队长安排人员处理;若机电队长休班,应通知机电临时负责人。预计处理1小时以上的需通知厂领导。三、生产事故所有生产事故,预计处理半小时以上的必须第一时间向厂值班和安全员汇报,预计处理1小时以上的需通知厂领导。四、其它规定1、对于各类零星事故,集控员必须详细记录,并填写到调度台账中。2、需对矿方汇报的各类事故,必须经副厂长及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汇报。3、汇报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内容、事故影响范围,事故处理组织情况。五、处罚规定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安全员汇报的,每次处罚当班集控50元。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厂领导汇报的,每次处罚当班集控100元。3、凡恶意阻止或影响集控汇报的,隐瞒事故的,每次处罚责任人300元,集控员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