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二中学籍管理制度安丰乡二中学籍管理制度1.学年初将新生录取名册、新生档案材料送市教育局盖普教科审核,编排好学籍号,学生在休学、复学、学籍号不变。2.根据《XX省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中的有关规定,切实控制班级学生人数。3.因特殊原因需由外校转入我校,须由家长提出申请,说明转入的理由,经学校研究同意出具相关手续后方可转入;因特殊原因需到我校借读,须由家长提出申请,说明转入的理由,经学校研究同意出具相关手续后方可在我校借读;4.因病需长期治疗,须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召开学生座谈会并作记录,同时附上县(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医院治疗收费正式单据,经学校同意,区教育局核准后方可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复学。休学期间不转学,因病休学期满申请复学者,须出具县(市)以上医院证明。5.未学满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的适龄学生不得退学。6.学生修业期满,毕业成绩全部及格,操行在“合格”以上,体育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经区教育局验审,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的毕业证书。7.学生毕业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不予毕业;操行等第连续两次评定为“差”者,不予毕业。8.不接受不合条件的转学生,不出具假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