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司制度检查书公司制度违法处罚细则(一)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同时给予警告处分。1、迟到或早退1次,罚款***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计半天旷工。2、旷工半天计扣一日工资;旷工1天计扣两日工资。3、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履行工作职责者,每次罚款***元。4、在工作时间内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上网、游戏者,每次罚款*****元。。5、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会客者、不如实填报出门报备单的,每次罚款****元。6、在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嬉闹、闲谈者,每次罚款*****元。7、对公司规定应呈报的事项拖延不报或提供虚假资料、数据、记录者,每次罚款****元。8、卫生值日不执行者每次****元。9、经核实确因员工原因导致的客户投诉每次****元。10、工作缺乏责任心,任务未完成当月第一次****元,第二次***元,依次递增。11、以上各项部门主管级违反按2倍,公司高管违反按3倍处罚。11、有其他类似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每次罚款****元。(二)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元。1、将自己负责管理的公司文件、器材、物品、工具等丢失,造成公司损失者。2、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或影响他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3、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者。4、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者。(三)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开除处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1、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2、隐瞒重要经历,以不正当手段进入公司者。3、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4、在公司内打架、辱骂他人不听劝阻者;煽动他人闹事、造成严重后果者。5、以暴力、恐吓、胁迫等不正当手段防碍他人工作者。6、滥用职权、打击报复、谋取私利者。7、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贪污、挪用公司财产和收受贿赂者。8、从事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第二职业者。9、任何以公司平台接触的工作关系得到定单不经过公司私自处理者。10、泄露或出卖公司的经营、市场、技术、财务等商业秘密者。11、以占有为目的,擅自携出公司贵重财物者。12、因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13、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14、屡次完成不了公司下发任务且工作态度给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