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三公开制度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按照街道党委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和协调指导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二、负责向街道党委汇报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三、研究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审定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五、听取并研究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各阶段进展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六、检查督促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一、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必要时也可委托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二、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三、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组长审定。四、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街道及各社区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五、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对街道及各社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随时了解掌握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第一条全街道各级党组织都要聘请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第二条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第三条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第四条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互相及时通报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第五条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第一条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街道党务政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委、办事处党务政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各党(总支)支部负责各(总支)支部党务政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第二条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第三条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第四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第五条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预公开制度第一条凡是党务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第二条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第三条预公开期限一般不少于半个月。第四条预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经同级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第五条对预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公开。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经常性工作制度第一条各党(总支)支部要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政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部署、有考核。第二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填写《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要实事求是,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政务公开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