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安全生产约谈规章制度 (2)VIP免费

安全生产约谈规章制度  (2)_第1页
安全生产约谈规章制度  (2)_第2页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产条例》《XX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约谈制度是指由XX县区政府或XX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与各镇街、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企业负责同志进行谈话,听取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第三条本区范围内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约谈:(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二)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或死亡人数超过年度控制指标的;(三)对生产安全事故谎报、瞒报,性质恶劣的;(四)发生社会影响大、舆论关注度高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五)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指令的;(六)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七)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问题,以及省、市、区安委会挂牌督办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八)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长期未有效治理的;(九)年度内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十)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况。第四条确定被约谈单位的,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拟定约谈通知,报区安委会主任或约谈事项涉及行业(领域)分管副主任签发;第1页共2页对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企业负责人的约谈通知,可报请区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后,由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签发。第五条需要约谈镇街、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由区安委会主任或授权副主任约谈,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第六条需要约谈镇街分管负责同志的,由区安委会分管副主任约谈,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第七条需要约谈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以及企业负责同志的,由区安委会分管副主任约谈,或经区安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授权,由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约谈,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第八条约谈时被约谈单位应当按照约谈通知要求,汇报相关工作情况,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工作打算。第九条约谈结束后应当形成约谈纪要,发被约谈单位,被约谈单位要按照纪要进行落实。第十条被约谈单位应在约谈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约谈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第2页共2页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精品文档+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精品文档小学课件。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办公文档,合同协议书各类文档大全。欢迎下载。

最新文章

确认删除?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