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1、明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2、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3、人员密集场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4、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的设置地点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与周围建筑物应备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附近的道路要保持畅通。5、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⑴采用通风措施,使其低于爆炸极限;⑵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⑶采取配备防爆型装置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⑷使用、贮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设备、容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导除静电的装置;⑸使用、贮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和车辆要按不同性质的物资,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有效;⑹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存放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贮存;⑺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贮存;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生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⑼不准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施焊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⑽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严禁人员住宿;⑾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事先必须严格检查,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⑿装卸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彻底消除遗留物;⒀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撞击、第1页共5页压、倾倒和磨擦。第二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明确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的具体防火防爆要求和操作规程;2、管理要定岗、定人、定点、定容器、定量和定防火措施;3、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地点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有醒目的防火防爆警示牌;4、防雷、防静电须制定严格的检测制度并保证落实到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确定用火区域用火管理范围及管理对象;2、划分用火作业级别和动火及取暖用火等审批权限手续;3、严禁擅自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及取暖;4、禁火区域严禁动火,需动火时设立禁烟、禁火范围及标志牌,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操作;5、电器、电热设备消防管理责任定人、定位;6、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如需接线,经报有关单位安排电工实行;7、动火作业(施工)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q/hhj-suaq-09-2010/第0次修订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静电)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第2页共5页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防火委员会、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第2页共2页第三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为了易燃易爆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企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存储、运输、销售或使用、销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三、严禁带火种进入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四、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存储在专用仓库、专用场所或专用存储室内,存储方式、方法与存储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