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家镇七一表彰大会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热情,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对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党(总)支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的党员予以表彰。一、评选表彰名额先进党(总)支部2个优秀党务工作者7个推荐优秀党员分配名额为:机关、各村党(总)支部按照党员总人数的10%推荐。(推荐名额总数不得超过100个)二、评选条件(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履行职能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强。(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注重创新实践,在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评选表彰方法1、启动:镇党委召开会议,制定表彰工作方案。2、推荐: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并在适当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3、考察:镇党委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纪检和公安、计生等相关部门意见。经考察合格后,形成建议表彰对象名单。3、审核:镇党委对所有的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4、公示:镇党委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决定:镇党委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四、活动内容活动时间:7月1日(星期一)上午10点活动地点:镇财政所三楼会议室参与范围:全镇各党(总)支部活动内容:重温入党誓词、先进党(总)支部、优秀党(总)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讲话精神,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五、活动要求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总)支部书记要做好思想发动,调动党员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推荐:坚持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坚持实事求是,充分体现民意。确保表彰质量,收到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