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卫计系统“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卫计系统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我区卫计系统平安稳定,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督查检查的通知》(滁州南安办〔2018〕63号)要求和部署,结合卫计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南谯区安委办〔2018〕63号通知精神,在全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我区卫计系统生产工作安全稳定,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为南谯区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二、组织领导(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区卫计委“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张青(区政协副主席卫计委主任)副组长:后先彬(区卫计委党组书记)王玉明(区卫计委副主任)成员:许宗扬、于家声、冒斌、徐峰、胡发春,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应急办,负责活动各项资料的收集、汇总、材料上报等。(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晰。三、检查内容(一)建筑施工安全。新建、在建项目是否存在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设计备案检查合格擅自施工;在建项目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落实情况。(二)消防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疏散、撤离、救治等预案的演练,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消防安全等情况。(三)用电安全。用电线路、配电房、配电箱等电力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和维护,管理和操作设备人员是否符合资质要求,仪器、设备、网络、电线等防雷安全。(四)特种设备安全。医疗放射源、电梯、锅炉、压力容器、氧气瓶以及水、电、气等各种设备的安全管控,操作规程执行,设备维护保养,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五)易燃易爆和毒麻药品的管理。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药房药库及重点科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是否按标准规范分类、分项储存。(六)节假日值班制度。各单位领导节日期间24小时带班值班、严守岗位等落实情况。四、检查方式(一)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查,卫计委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督查。(二)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范围、检查重点,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科室开展重点检查,做到点面结合、整体推进。(三)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各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不断深入,确保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在根据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到人和各个环节。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卫计委检查组于9月18至20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督促检查。(三)强化措施,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卫计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全面进行消防安全、医疗安全、特种设备和危化品、建筑安全等隐患的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四)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请于9月17日前将本单位“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自查情况报卫计委309室。联系人:胡发春。附件1:滁州市南谯区卫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单位: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备注规章制度有无鉴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包括机构与各科室间),有无应急预案,是否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锅容管特类锅炉(或压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