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家园行动工作制度七、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目标,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深入开展农村“清洁家园行动”。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清洁家园行动”向纵深发展。结合全市第二批百村富民工程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加大力度推进“五化”(道路硬化、建筑美化、村庄绿化、卫生净化、街巷亮化)达标工程,拆除废弃旧房、圈舍和治理空心村,继续完善农村水、电、路、气、电话、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基础设施,争创生态文明示范村。规范农村环卫队伍管理,落实运营经费,严格考核奖惩,逐步建立“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城乡垃圾收集处理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二)深入开展文明村镇(集市)创建活动。各镇党委、政府所在地要率先抓好创建活动,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力争申报一批全国文明村镇和省级文明村镇。扎实开展文明生态村、文明信用村、十星级文明农户等创评活动,建设新型文明村镇;大力开展以“四化两场一畅通”为主要内容的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努力构建一批实现硬化、净化、绿化、亮化,建有综合市场和垃圾处理场,道路畅通的文明集市。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卫生户、文明信用户、“好公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推动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乡风。(三)深化城乡结对共建活动。继续实施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工程,组织各级文明单位与村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优势,按照农村“清洁家园”行动的工作要求,以搞好环境卫生、改善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制定村规民约、开展创评活动等为主要内容,帮助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公共服务、提高文明程度。(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第1页共2页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改善文化条件、发展社会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认真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