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制度建设的意【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安监总党[2007]7号【发布日期】2007-03-12【生效日期】2007-03-1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制度建设的意见(安监总党[2007]7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党组:为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基础工作,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为,提高监察执法水平,现就加强分局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一)充分认识加强分局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分局制度建设,是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几年来,分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一些分局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因此,加强分局制度建设,对于规范分局各项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二)总体要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本着实用、可行、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突出制度创新,规范制度运行,狠抓制度落实,为提高监察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第1页共6页(三)工作目标。用2-3年的时间,建设适应监察工作要求、符合分局实际、规范完备的制度体系,达到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有序、执法行为规范、考核评价科学、基础工作扎实的目标。二、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为监察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完善监察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执法效能。1.建立监察执法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制定监察执法目标责任制,并进行严格考核。制定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重要依据。2.完善监察计划报批制度。根据"三项监察"的要求、监察能力和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实际与特点,科学合理地制订年度、月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年度执法计划要报上级部门审批。3.健全事故报告、举报受理和调查处理制度。事故上报信息要及时、准确、全面。举报受理要保证件件有着落,并按有关规定奖励举报人。对煤矿伤亡事故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到调查程序合法、原因分析科学、性质认定准确、责任划分清楚、责任追究严格、防范措施严密。4.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查处报告制度。依法查处辖区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建立重大隐患登记制度,指定专人跟踪监控,督促企业整改。检查辖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情况,指导煤矿制定和完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并报上级部门。5.建立监察执法统计分析和事故分析制度。定期对监察执法情况和辖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科学确定监察工作重点。6.完善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制度。探索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检查指导的内容,及时提出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第2页共6页7.完善联合执法相关制度。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制定工作通报和信息交流制度。组织开展联合安全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提高执法效果。(二)完善能力和作风培养制度,全面提高队伍素质。1.健全理论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鼓励和支持监察人员学习政治、科技、法律、经济、管理等相关理论知识。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保证参加学习培训人员、学习培训时间和经费的落实。实行学习培训考核制度,重点考核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效果等方面情况。2.完善执法业务学习培训制度。制定业务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专题讲座、短期培训、现场观摩与研讨等形式,学习掌握相关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加强技能训练,建立执法文书评比、执法交流等制度,开展示范执法活动,相互借鉴监察执法经验。3.制定轮岗交流制度。定期对内设机构之间、监察片区之间的监察人员开展轮岗交流,也可以采取到上级部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