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安全监察依法治理整顿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本网讯这次煤矿安全生产整顿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总体部署,安排布置煤矿安全生产的专项整顿工作。一、今年以来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一季度全国煤矿没有发生死亡5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状况基本稳定。据统计,一季度全国煤炭生产累计死亡861人,同比增加180人。其中,国有重点煤矿死亡171人,同比增加23人,百万吨死亡率为1.21,同比下降4.49%;国有地方煤矿死亡215人,同比增加129人,百万吨死亡率为5.34,同比上升110%;乡镇煤矿死亡475人,同比增加28人,百万吨死亡率为10.44,同比下降6.86%。今年以来煤矿事故发生的特点:一是重特大事故有所上升。一季度,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77起、死亡573人,同比增加22起,多死亡93人。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4起、死亡268人。三是瓦斯事故仍是主要矛盾。一季度,全国煤矿发生的14起特大事故,除2起是透水事故之外其余12起都是瓦斯事故。三是乡镇集体和个体煤矿事故居多。一季度全国煤矿死亡总数中,乡镇煤矿占55%。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14起特大事故中,集体和个体煤矿为9起,占64%。四是事故多发地区比较集中。贵州省一季度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6起、死亡204有,分别占煤矿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总数的43%和38%。一季度煤矿发生的一欠死亡30人以上的2起特别重大事故,都是发生在黑龙江省。分析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安全第一的观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一些地区和煤炭企业的负责同志,在贯彻江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有差距,特别是有些县乡领导,安全第一的思想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特别是在市场销售有所缓和的情况下,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出现了盲目追求产量和突击生产的现象,特别是有些省区小煤矿死灰复燃,使近几年来之不易的关井压产成果遭到严重影响,而且放松安全管理工作,致使事故不断发生,贵州、湖南的问题尤其突出。二是煤矿安全管理薄弱,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一个时期来,一些煤炭企业“三违”现象严重,基础管理薄弱。从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几个煤矿来看,无论是现场管理,还是技术管理,有些措施,定了以后并没有认真抓落实。瓦斯监控、监测和抽放、井下设备和电器防爆、通风系统和巷道维修等日常性安全管理是制度,有些流于形式。对大量的事故隐患,得过且过,整改不力。三是“一通三防”工作滑坡,安全欠帐多。矿井总体防灾能力下降。近几年,一些煤矿由于经济困难、资金紧张、降低维简费和安全技措资金的提取标准,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欠帐多。一些煤矿通风系统及配套设施不完善致使矿井通风能力不足;有些高瓦斯矿井,监控系统不完善或没有安装监控系统。四是小煤矿的问题仍然制约着煤矿的安全生产。通过两年多的关井压产,小煤矿数量大幅度减少,但是存在的问题仍然很严重: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仍在继续生产。国有大矿井田范围内关闭小井1.36万处,还有1270多处,到今没有采取关闭措施,直接威胁大矿的安全,已关闭小矿死灰复燃现象相当严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最近一段时间,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相继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二、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顿,采取有力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对煤矿安全整顿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江总书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全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伤亡人数为目标,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监督,落实责任,依法整顿,加强管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消除重大隐患,加强管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消除重大隐患,完善防范措施,扭转事故多发局面,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