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的报废年限如今,人们对于灭火器已不再陌生,它已走入寻常百姓家庭。然而,您知道灭火器也有使用期吗?一个失去效应的灭火器是没有灭火作用的。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