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机关首问负责制一、首问负责制是指当事人来电话或到委机关咨询、办理相关事项时,由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负责处理的责任制度。第一位接待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当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一起被询问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二、首问责任人应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妥善处理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等语言予以回绝。三、对于当事人咨询或办理的相关事项,首问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责任:1、属于本科(室)办理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请求的事项及所作的答复或处理意见等记录清楚,归档保存,并在第一时间内为其处理,不得拖延。对于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一次性向当事人讲清楚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2、属于本委办理但不属于本科(室)办理的,应将当事人引导至承办科(室),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科(室);承办科(室)工作人员不在岗的,或承办科(室)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3、不属于本委办理的,应当向当事人作出解释并告知其到有关部门处理。确有必要的,帮其联络有关部门或将相关事项转送有关部门。4、对把握不准的或者在办理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社情民意和紧急事项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不得贻误。四、当事人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本委其他科(室)的,应将有关电话告知来电人;不属于本委办理的,应向其告知相关的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尽可能地为来电人提供帮助。五、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实施首问负责制度负总责并及时办理首问负责人提交的事项。第1页共4页六、发现首问责任人不履行责任的,由委机关受理。经查实违反本规定者,按照有关责任制度规定严肃处理。第二篇:镇政府机关首问负责制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良好的政府机关形象,特在政府机关中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个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者(即首问者),应履行如下职责:1、接听电话应文明、礼貌、热情,做好记录,并负责落实所问、所办之事。2、对到政府办事的人要热情、主动,属在本人职责内的事要及时处理,非本职责内的要积极引导其找到相关部门或个人办理,直到让群众满意为止。3、热情为到访者、来电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如有群众举报,实属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拖而不办、态度恶劣、严重影响政府机关形象的个人,年终考核即为不称职。第三篇:镇政府机关首问负责制首问负责制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良好的政府机关形象,特在政府机关中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个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者(即首问者),应履行如下职责:1、接听电话应文明、礼貌、热情,做好记录,并负责落实所问、所办之事。2、对到政府办事的人要热情、主动,属在本人职责内的事要及时处理,非本职责内的要积极引导其找到相关部门或个人办理,直到让群众满意为止。3、热情为到访者、来电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如有群众举报,实属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拖而不办、态度恶劣、严重影响政府机关形象的个人,年终考核即为不称职。(本规定自~年6月1日起执行)xx镇人民政府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五日第四篇:首问负责制首问负责制一、首问负责制是指管理服务对象到机关或打电话等通讯方式到机关办事(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第2页共4页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转交经办股室(人)办理的制度。二、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首问负任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耐心听讲,行国规范;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为管理服对象着想,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充分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一)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及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