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强之星主持词关于举办我校首届“自强之星”寻访活动的通知各院系部:为了发现和树立我校广大学生中可信、可敬、可学的自强榜样,弘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进取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大学生自强不息、积极进取,践行“德行大道,技承天工”的校训,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首届寻访“自强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好,积极进取、乐观向上;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效果好,无补考或挂科记录;4.生活勤俭,待人友好、礼貌;5.自信、自立、自强、乐观、豁达;6.诚实守信,乐于助人;7.有较为典型的励志事迹。例如。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爱家、技术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周边大学生中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二、推荐时间:2012年4月10日前三、推荐范围:各院系部学生工作办推荐若干名学生(原则上不超过院系部人数的1%),有较为典型的励志事迹优秀学生或毕业生典型。四、有关要求:1、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对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营造健康向上校风和学风,进一步提升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通过推荐活动对学生们进行一次感恩教育,进一步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发第1页共3页展。2、精心组织。各院系部组织推荐要真正把师生认可的,有说服力、有突出事迹的典型推荐出来,要求广泛挖掘,严格审查,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确保推荐质量,以树立典型,达到育人目的。3、上报时限及要求。各单位推荐的事迹材料需提供电子和纸质稿,推荐材料内容充实,语言简洁,体现特色,字数严格控制在3000字以内,并配学生五寸生活照一张,于5月20号前报学生工作处办公室,逾期不报的单位要说明理由。二、评选办法1.各院系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自强之星”,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2.各院系部根据《九江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办法》,结合本院系部具体情况,推荐“自强之星”;3.各院系部推荐的“自强之星”候选人须在本院系部进行公示;4.学生工作处将各院系部推荐的“自强之星”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整理,同时在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宣传,并通过校园网学校2011年度“自强之星”评选系统进行投票;5.学校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结合各学院推荐、评选系统投票结果和候选人陈述情况,综合评审出学校2012年度“自强之星”。三、材料报送1.各院系部推荐的“自强之星”候选人需填报《九江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申报审批表》,要有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含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事迹材料要有标题,并以第三人称格式介绍),事迹介绍着重提炼其闪光点;2.必须附个人数码照片(全身照)三张发送到学生工作处邮箱;有条件的院系部可将候选人事迹制作成3分钟时长的vcr短片,提交至学生工作处。3.各院系部须在2012年4月15日前将申报审批表送学生第2页共3页工作处,并将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个人照片等压缩后发送到学工处邮箱,邮件名格式要求为“院系部名称+自强之星申报+申报人姓名”。四、上报人数要求各院系部至少推荐1—2名到学生工作处。学校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内统一评审产生2012年度“自强之星”。五、时间安排1.2012年4月1日至4月12日,各院系部推荐候选人并上报材料;2.2012年4月13日至4月21日,学生工作处整理候选人事迹材料;3.2012年4月22日至4月30日,在学校校园网上宣传候选人事迹,并通过校园网学校2012年度“自强之星”评选系统进行投票;现场投票。4.2012年5月上旬,举行我校首届“自强之星”评审会5.“自强之星”表彰大会和优秀事迹报告会时间另行通知。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