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工会会议制度会议是民主议事的重要途径,是集思广益的有效手段。为保证工会各类会议的规范化、正常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o主席办公会主席办公会由工会主席主持,副主席(兼职副主席)参加。主席办公会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讨论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工会日常工作中需要确定的重大问题。工会主席出差或离开学校时,可以委托副主席主持会议。o工会办公会议工会办公会议参加人员有。校工会全体专职工会干部、职工。工会办公会议由主席主持,或由主席委托副主席或办公室主任主持。工会办公会议每星期召开一次,讨论的事项有工会本阶段的工作、完成任务的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等。o工会委员会议工会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校工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参加。工会委员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或由工会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讨论研究的事项主要有:o各分会委员会的审批,工会委员的增选与补选;o工会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o工会经费预、决算和审查工作;o工会先进集体与积极分子的评选与审批;o其它需要委员会研究的事项等。工会委员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o工会委员扩大会议工会委员扩大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或由工会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工会委员扩大会议不定期召开。第1页共9页工会委员扩大会议参加人员有校工会全体委员、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各学院(机关、直属)工会主席。工会委员扩大会议主要听取工作汇报、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会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等。所有会议均由工会秘书负责记录。南昌大学工会2003年12月2日第二篇:南昌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会议制度南昌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体协会成员每周例会的纪律意识,提高协会成员的综合素质,确保协会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南昌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条例作为办公室纪检细则以及成员考核内容面向全体协会成员公开。第三条全体协会成员须遵守本条例上的内容,检查情况由办公室人员记录纪检档案,并及时公布,以示公平、公正、公开。第二章全体大会会议制度第四条南昌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两次,时间分别为开学后第一个月和学期最后一个月,会议时间视具体情况选定。第五条凡本协会成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协会全体大会,如有其他事情不能参加会议,须向本人所在部门的(正)部长递交请假条,假条上须有部长本人签字。第六条参加全体大会的成员必须准时到达会议地点,迟到或无故缺席者将由办公室成员记录在成员个人考核档案,无故缺席两次者将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第七条与会的全体协会成员,在全体大会开始后,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扰乱会议秩序,不得在会议场所随意拨打或接听电话,手机须调成静音或振动。如有违反本规定者,在被警告之后仍无悔改之意,继续扰乱会议秩序,将被给予退出会场、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的处罚,情节恶劣者将被开除出协第2页共9页会。第三章干部例会制度第八条南昌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例会原则上每星期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顺延至下一个星期召开。第九条凡协会干部成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干部例会,如有其他事情不能参加会议,须本人向会长或秘书长递交请假条,假条上须有会长或秘书长本人签字。第十条参加干部例会的成员必须准时到达会议地点,迟到或无故缺席者将由办公室主任记录在干部个人考核档案,无故缺席三次者将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第四章部门例会制度第十一条南昌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门例会原则上每星期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顺延至下一个星期召开。第十二条各部门成员原则上必须参加部门例会,如有其他事情不能参加会议,须向本人所在部门的部长递交请假条,假条上须有部长本人签字。第十三条各部门成员须在规定时间到达会议地点,迟到或无故缺席者将由办公室成员记录在成员个人考核档案,无故缺席三次者将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第十四条与会的部门成员,在部门会议开始后,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扰乱会议秩序,不得在会议场所随意拨打或接听电话,手机须调成静音或振动。如有违反本规定者,在被警告之后仍无悔改之意,继续扰乱会议秩序,将被给予退出会场、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