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项目总论一、项目名称赤峰市千里马物流城乡配送专线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二、项目建设单位概况(一)项目建设单位名称赤峰市千里马物流货运有限责任公司(二)项目建设单位简介赤峰市千里马物流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002年成立的赤峰千里马配货站发展而成的集货物仓储、运输、物流配送、信息配载于一体的物流货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总部位于内蒙古红山物流园区,工作面积284平方米,设有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配送运输部、仓储部和装卸队等部门,现有员工26人。公司拥有大小货运车辆5台,承载能力280余吨,公司在大福家俱市场有库容面积350平方米,并配有专业的装卸队伍,在翁牛特旗乌丹镇和桥头镇等地,均设立了物流配送网点。公司有电脑办公设备5台套,已经与全国物流货运网联通,能够及时了解各地的物流货运现状,掌握各地物流货运信息。2008年公司资产总额达350万元,流动资产120万元,物流配送总额达5000万元。(三)项目建设单位住所赤峰市红山区桥北内蒙古红山物流园区(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1、项目负责人:张学民2、联系电话:0476-8772499三、项目建设概况(一)项目规划目标项目建设单位依托扎实的物流配送基础,结合赤峰市日用消费品和农副产品市场发展情况,进行城乡配送专线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整合物流资源,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物流配送服务。(二)项目建设内容1、专线建设建设省际、县乡配送专线,包括购置业务代办处用房,购置物流配送服务车辆。2、服务中心建设在内蒙古红山物流园区购买土地,建设货物周转库房一处;建设物流服务中心,购置仓储、货物周转配套设备。3、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建设物流配送信息系统,包括购置信息系统设备并安装使用,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物流配送的信息化水平。(三)项目建设规模1、土地购置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在内蒙古红山物流园区购置4亩土地。2、专线建设新建省际专线3条,县乡配送专线10条。3、工程建设建设物流配送货物周转库房一处,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建设物流服务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购置业务代办处用房400平方米;场地硬化、绿化及道路600平方米。4、设备购置购置物流配送货车5辆,仓储拖车1台,仓储理货叉车2台,购置信息系统软硬件设备。(四)项目建设地点赤峰市红山区桥北内蒙古红山物流园区内(五)项目建设性质续建(六)项目建设期限2009年4月——2010年9月,建设时间为18个月。(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1、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743.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81.76万元,流动资金161.82万元。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建筑工程费291万元,土地出让金6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196.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84万元,基本预备费16.87万元,建设期利息2.70万元。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743.58万元,拟申请自治区预算内资金50万元,全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的6.72%,银行贷款100万元,全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的13.45%,建设单位自筹593.58万元,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431.76万元,用于流动资金161.82万元,占总投资的79.83%。四、项目编制原则(一)本着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原则,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发展趋势确定合理的建设规模。(二)充分利用园区的公用工程设施及其他有利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合理安排。(三)利用国内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实现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的原则,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科学态度对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恰当的评价。(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编制。(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现行的防火、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确保本项目安全稳定运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五、项目编制依据(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三)《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四)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的规定(内政发[2004]48号)(五)《...